2006年05月28日 来源:玉林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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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5日上午,玉林市第二届人民政府召开第44次常务会议。市长金湘军主持会议,副市长吕坚、周广能、陈玲、韦力平、龙虎,市政府秘书长郭成球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仲贤、市长助理党汉文等列席了会议。 

    会议重点审议并通过了《海峡两岸(广西玉林)农业合作试验区投资优惠办法》。此《办法》是我市为了鼓励台湾同胞到玉林进行农业投资开发,加快海峡两岸(广西玉林)农业合作试验区建设步伐而制定的。《办法》包括了税收优惠办法、土地优惠办法、财政金融优惠办法等三大方面。《办法》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并参照福建省、黑龙江省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的优惠政策、四川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政策等。会议还审议了其它事宜。 

    金湘军在会上指出,凡是来我市试验区进行农业项目投资的台商,以及港、澳、侨、外及内联单位和个人,经批准后都可以享受《海峡两岸(广西玉林)农业合作试验区投资优惠办法》的有关政策。市政府将依法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提供最好的服务,任何部门都不能越权设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罗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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