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5月15日 来源:广西财政厅 作者: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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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贺州市财政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五业并举,工业优先,夯实基础,做大总量”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工业立市”这一主线,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积极筹措资金,大力支持贺州市工业发展,夯实财源基础,确保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实现“十一五”财政收入增长目标。

    一、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重点产业和基础产业投入力度

    一是立足现有基础和优势,利用财政资金重点培育、发展电力、矿产、建材、林产、农产品加工、电子、制药等工业支柱产业。鼓励和支持桂东电力、平桂飞碟、梧州松脂股份、贺达纸业、桂东电子、灵峰药业等重点企业继续做大做强做优;积极创造条件,培育发展一批造纸、林化、稀土、石材等竞争力强的大型企业,促进优势资源向大型企业集聚,努力打造一批具有比较优势的特色工业产业集群。二是支持工业园区建设。园区是产业集群发展的有效载体,对全市的工业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财政部门将继续加大对市、县(区)工业园区的建设投入和扶持力度,并认真研究工业园区涉及的市、县(区)、乡镇的利益分配问题,充分调动全市上下的积极性,真正形成工业园区发展合力。同时,积极探索以土地、市场、资源换资金等有效方式,通过市场运作筹措建设资金,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基地建设步伐,引导更多企业落户贺州,推进贺州市工业化的加快发展,做大园区经济。三是支持交通、能源建设,解决制约工业化发展的交通“瓶颈”问题。全力支持洛湛铁路、桂梧高速公路、广贺高速公路、323国道改造和贺江复航等重点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大力支持推进能源建设,满足工业发展对电能的需要。支持加大深度开发利用水电能源,加快发展火电,优化电源布局和结构,积极发展新能源。支持电网建设,优化电网布局,努力解决工业发展的用电问题。

    二、大力培植支柱财源,支持构建科技创新体系

    财政部门将根据国家宏观调控的方向,充分运用财政投资、贴息、补助等财政政策,对一些利大税大的重点产业、支柱产业加大扶持力度,支持优势产业发展,培育一批支柱财源。支持构建科技创新体系,运用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使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明显提高。同时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提高科技成果的应用,从能够体现自身优势和特点、市场潜力看好、具有较强产业带动作用的重要技术领域寻求突破,实现工业技术水平和工业规模的跨越式发展。

    三、做好支持发展工业资金的筹集工作,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

    主要包括充分发挥政府专项建设资金的筹集,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证资金用在重点工业项目上;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资金安排的投向和市场需求,结合贺州市实际,坚持“政府统筹、规划指导、市场驱动、企业主体、借助外力、突出重点、协调推进”的原则,支持做好项目规划,筛选和储备一批关系发展全局的重大项目,精心搞好项目的推介和宣传,争取国家和自治区的资金支持。

    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支持企业拓展国际市场

    认真落实招商引资奖励资金,大力支持外贸出口企业的发展,重点支持产品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竞争力强的优势企业参与国际合作和国际竞争,促进外贸经济发展。强化招商引资工作,提高招商引资成效。

    五、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做大做强现有工业财政每年将安排一定的产业结构和重点财源开发资金,配合国债技改贴息资金和企业挖革改资金的使用,支持工业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结构调整项目,优化产业结构,做大做强现有工业,培育新的优势产业。落实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县域经济的有关政策,重点支持县域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内的道路、水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县域特色经济发展。

    六、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推动新型工业化进程

    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企业改革,推进全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离,依法对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实行有效的管理、监督,进一步盘活现有存量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进一步转换企业经营机制,逐步消除企业成长和工业发展中的体制性障碍,激活企业的活力和创造力。

    七、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通过落实财税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发展壮大私营企业,加快各类企业的发展。通过运用财政政策,加大对私营企业的支持力度;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私营企业上市、申办自营进出口权,参与国际竞争;鼓励、支持私营企业采取收购、租赁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实现工业企业低成本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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