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5月05日 来源:新华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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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长沙5月4日电 题:这些劳民伤财的“节庆”不办为好 

    记者 侯严峰 

    前不久,安徽省巢湖市为一株“神花”耗资近百万举办节日,闹得沸沸扬扬。这是当前一些地方滥办节庆的典型体现。一些地方花样百出的节庆活动过多过滥,往往钱花了一大堆,除了领导风光一阵之外,少于经济民生有益处,多为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 

    我国自古农耕文化昌盛,春节、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等以农历纪年的岁时节日,至今活跃着民间生活。通行阳历纪年以来,又有西方的情人节、圣诞节等“洋节”次第涌入。改革开放之初,一些沿海地区“文化搭台,经济唱戏”,也取得了实际效果。潍坊国际风筝节、大连国际服装节、曲阜国际孔子文化节、哈尔滨冰雪节等地方节日,不仅国内外知名,而且联姻了经济,弘扬了文化。 

    但是,这些年来,节庆活动过多过滥的现象,已经引起人们的反感。目前全国节庆会展活动达2000多个,除了传统的岁时节庆外,还有经贸节庆、旅游节庆、文化节庆、特产节庆等,不一而足,中部某省仅旅游节庆就有10多个。去年有关单位评选出了“中国节庆50强”,其中“螃蟹节”“油菜花节”等地方节日榜上有名。一些地方本来没有多少节庆资源,但为了图个“名声”,创造“政绩”,也牵强附会地策划节庆活动,而且不惜耗费人力物力,结果商没招到,还劳民伤财。 

    此外,时下节庆活动中的一些陋习也要改一改了。譬如,一些地方为了知名度搞节庆,把地方特产也拿来为节日命名,什么桃花节、烟花节、龙虾节、啤酒节等等,不一而足,有的地方更是把家常豆腐也办成了节日;有的唯恐名声不大,动辄冠以“国际”“中国”之名,拉大旗作虎皮;有的大操大办,大吃大喝,舍本逐末,不顾效果;有的说是文化搭台,实际只做买卖。 

    节庆是民族文化的一种表达方式。我国发轫于农耕文化的民俗和传统节庆,有着厚重的文化内涵,应当汲取和发扬光大;在新的历史时期,丰富和发展具有民族特色的节庆,活跃经济文化生活,应当坚守中华民族特有的生活方式与文化取向。据报道,在日本的10多个法定节日中,就有“绿之日”“海之日”“敬老节”和“勤劳感谢节”等富有民族特色和文化内涵的节日。相比之下,有的地方为“神花”办节日,拿特产来“做媒”,已经丢失了我们源远流长的民族文化精华。 

    实际上,在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一个地方的知名度和招商引资的力度,从根本上说,取决于这个地方投资环境的完善程度,而不再是形式主义的大肆宣扬。另外,节庆活动要以人为本,以民为主,按照市场规律办事,而不要处处由政府主导。就节庆活动本身来说,也要从本地实际出发,从实际效果考虑,不要再搞那些劳民伤财、得不偿失的“节庆”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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