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3月31日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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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土资源部3月29日发布通知,强调要依法管理用地,坚决禁止用“以征代租”等形式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防止以新农村建设名义盲目圈占、违法批占土地特别是农用地,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通知强调,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符合规划和计划依法报批,并搞好补偿安置工作。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或农用地转用审批时,凡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并进行充分论证。在农用地转用报批时,应提交补划到位质量数量的有关情况。(记者高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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