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3月24日 来源: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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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伯纯对全区供销合作社参与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批示

看了报告,甚为高兴。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联系工作实际,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积极寻找自己的位置,其敏感性和主动性,值得称赞。要看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全党和全社会的共同行动。供销合作社根在农村,基础在农业,服务于农民,是连接工业和农业、城市和农村、生产和流通的纽带和桥梁,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全区各级供销合作社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抓住机遇,发挥优势,突出重点,不辱使命,努力为农民提供生产、生活、文化等多方面的综合服务,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农村服务社会化、农村流通现代化进程,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重要贡献。各级党委、政府也要从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优势和作用,积极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鼓励供销合作社探索新形势下服务“三农”的新办法、新举措、新途径,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氛围,努力把我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曹伯纯

2006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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