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3月18日 来源: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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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联合发出关于公布2006年稻谷和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

  通知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精神,为充分发挥价格导向作用,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保持合理的粮价水平,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国家决定2006年在主产区对短缺的重点粮食品种继续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经请示国务院同意,2006年小麦(三等,下同)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白小麦72元、红小麦69元,早籼稻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70元,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72元,粳稻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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