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3月10日 来源:新华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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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3月9日电(记者崔清新 吴晶)中华全国总工会9日提出,要在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扎扎实实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办好十件实事,涉及农民工的生产和生活的方方面面。 

    这些承诺包括帮助和指导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维护农民工收入分配权益、配合有关部门督促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积极推动他们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障、提供法律援助、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援助等。 

    全总特别强调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全总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董力说:“要加强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和工会组建力度,将没有用工资质的包工头清除出建筑用工市场;配合劳动保障和建设部门在建筑施工企业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支付‘月结月清’制度。” 

    董力说,建筑企业拖欠工资问题严重主要因为有些没有用工资质的包工头克扣农民工工资,或者将工资积攒到年底统一发放,“这些都给非法包工头卷款潜逃、或挪用工资款提供了便利。” 

    1.2亿农民工是中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他们为城市繁荣、农村发展和国家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但却遭受工资拖欠、缺乏医疗和养老保障、社会歧视和话语权的缺失等问题,长期处在“边缘状态”。 

    随着全总“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口号的提出,工会成为农民工维权的“娘家”,据了解,截至2005年中,在全国约4000万进城务工的建筑业农民工中,已有35%加入各地工会组织,总人数超过1100万人。这些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后,提升了自己“建筑工人”的意识,他们的工资发放、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生活条件等合法权益的保障水平也得到不同程度提高。 

    全总表示,2006年将新发展650万农民工入工会,到2008年,争取让70%的农民工入会。

    “我们希望通过明确农民工工作的目标、明确落实,让农民工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人民群众的关怀。”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徐德明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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