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3月01日 来源:新华网广西频道 作者:何丰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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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广西交通部门正式出台措施,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内外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一律实行无差别减免通行费政策,凡整车(核定装载量达80%以上)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在通过广西范围内的所有公路、渡口、收费站时,一律免收车辆通行费。

    此前,广西现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通行费减免政策,只限于合法装载运输广西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车辆以及与广西“绿色通道”对接的四川省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

    无差别减免通行费实行后,将取消自治区农业厅现发放的《广西鲜活农品产地临时信息卡》和《广西鲜活农品产地信息登记手册》,由本次鲜活农产品运输通过的第一个收费站对该运输车辆进行核验,并签发核验证明。核验证明及操作办法由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印发、执行。

    2004年7月1日广西开通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以来,共减免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车辆1216万辆(次),减免通行费5.362亿元,其中仅2007年就达到2.1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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