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2月06日 来源:南国早报 作者:肖世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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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5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给广西的第一批2000万元专项救灾资金,下达到受灾地区,专项用于地方电网和乡镇供水毁损设施恢复重建。

  为了尽快修复被毁公共基础设施,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积极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反映广西受灾情况,并于2月4日行文将广西受灾情况、应对措施及请求国家支持的有关事项,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于当日下午决定紧急下拨第一批专项救灾资金2000万元,重点用于贺州、昭平、荔浦、金秀、兴安、龙胜、三江等受灾严重县(区)地方电网、城镇及农村供水设施修复项目,支持广西救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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