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1月17日 来源:新华网广西频道 作者:向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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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日前从广西全区物价局长会议上获悉,2007年广西居民消费价格逐月攀升,全年累计上涨6.1%,其中食品、居住类价格对价格总水平的影响程度近90%,结构性上涨特征明显。

  据介绍,在构成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八大商品中,2007年广西涨幅较大的主要是食品类和居住类价格。其中食品类价格涨幅高达14.1%,拉动价格总水平上升4.74个百分点,影响程度为77.7%(其中仅猪肉价格上涨就拉动价格总水平上升1.86个百分点);居住类价格上涨5.6%,拉动价格总水平上升0.73个百分点,影响程度为12.0%。二者合计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5.47个百分点,影响程度达到89.7%。其余六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大体保持平稳。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局长韦艳兰介绍,从市场实际情况来看,广西粮食、肉禽等产品的总供给是有保障的,没有出现断档、脱销等严重问题,但是品种结构和区域结构矛盾比较突出,如粮食、稻谷自给有余,小麦、玉米、大豆、食用植物油缺口较大,需从外省调入或国外进口;生猪需大量从周边省调进。“这种结构性的供求不平衡,必然会对价格水平变动产生较大影响。”

  韦艳兰表示,物价的结构性上涨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除了品种结构和区域结构不平衡之外,国际大宗商品价格的上涨,国内市场生产资料和消费品生产成本、劳动力价格的提高以及供需变化等都是重要原因。

  统计资料表明,2007年广西、青海、贵州等欠发达地区价格涨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欠发达地区居民生活水平低于发达地区,恩格尔系数高且食品类价格所占权重大,造成了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明显高于东部地区”,韦艳兰说,在地缘因素的影响下,毗邻省份物价的上涨也带动了广西物价水平的上涨。居民消费价格的上涨,还与广西经济发展较快,价格指数运行滞后以及煤炭、成品油等输入型价格上涨有关。

  韦艳兰表示,今年广西将努力保障市场供应,进一步加强价格宏观调控,健全价格监测、预警和应急机制,加强市场监管,确保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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