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1月13日 来源:新华网广西频道 作者:向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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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日,在此间召开的农业部市场定点工作会议上,北京日上综合商品批发市场等79家农产品批发市场被授予“农业部定点市场”标牌,全国农业部定点市场总数增加到694家。

    农业部定点市场,是指具有全国性区域性影响、占地规模和交易规模大、具有较为完备的交易和辅助设施,并经农业部批准命名的定点市场。国家将从政策、资金、人员培训等方面对定点市场给予重点支持。

    按照要求,各定点市场要带头贯彻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切实有效开展农药、兽药残留检测并报送相关数据,确保上市交易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建立信息系统,加入农业部“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网”,坚持报送产品价格、质量等信息及市场异动情况;完善基础设施,规范市场运作,强化运行管理,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据介绍,从1995年定点市场工作开展至今,农业部共确定了13批694家定点市场,构建了以产地为基础、销地为骨干、产销两地结合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网络,有力地促进了农产品市场流通,在带动农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和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农业部总经济师、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司长张玉香介绍,经过近30年的流通体制改革,我国目前已有4500多家农产品批发市场,遍布全国大中城市和商品农产品集中产区,构成了连接产地与销区、沟通东南西北、并与国际市场联系不断增强的营销网络,成为我国农产品全国大流通的主渠道。

    张玉香表示,农产品批发市场要进一步发挥商品集散功能,加强市场服务和货源组织,切实保障供应;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度、进货商品索证所要制度、检测制度、经营台账记录制度、不合格农产品报告制度等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保证农产品健康消费。此外,还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快批发市场升级改造,不断提升现代化水平。

    张玉香说,春节在即,农产品需求旺盛,为保障供应,各地批发市场要及时收集发布价格与供求信息,发挥信息引导产销的积极作用;为经销商提供便捷的服务,鼓励经销商在节前扩大经营规模;针对某些供应趋紧的农产品,主动开展自营业务;建立应急管理机制,维护节日市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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