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0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肖世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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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标排放、污染严重的企业的出口经营活动将被暂停或中止。记者12月18日从自治区环保局获悉,为提高出口生产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发挥各类出口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带动作用,自治区环保局和商务厅联合推出新举措,将成立联合工作小组,信息共享,把出口企业在环保上的遵纪守法情况与其出口业务挂钩,实现科学化的动态管理。

  据了解,联合工作小组将加大对出口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对广西出口企业进行调查摸底,查清广西目前出口企业中排污企业数量,尤其是“两高一资”(高污染、高能耗和资源性企业)的数量,建立出口企业环境执法档案管理数据库。

  同时,对“两高一资”出口企业开展专项环境执法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另外,将加强对出口管理环节企业环保达标的审核。在广西一些“两高一资”出口企业,尤其是要在有色金属、钢铁类企业中推行企业环境监察员制度,监察员要定期向联合工作小组报告监察情况。

  据了解,这些举措旨在保持广西外贸出口较快增长的同时,有效控制“两高一资”产品的出口,降低“两高一资”产品在总出口额中的份额,以提高出口生产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同时,暂停或中止超标排放、污染严重的企业的出口经营活动,做到奖诚罚恶,最终达到提升对外贸易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增强对外贸易的竞争力,实现广西外贸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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