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03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覃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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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当前,全区各级各地对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正在坚持不懈地打一场深入持久的攻坚战,坚韧不拔地打一场巩固成果的保卫战,在“巩固提高,拓展延伸”上下功夫、求长效。本报从今日起推出系列新闻,报道各地深化拓展“城乡清洁工程”的经验,分为“加强规划,完善制度”、“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建立健全管理队伍”、“提高城乡居民文明素质”四大系列,敬请垂注。

  11月28日,南宁市建设委员会报送的《关于申请办理南宁火车站及周边环境景观整治工程立项事宜的函》及《南宁火车站及周边环境景观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正式获得了南宁市发改委的批复。近期,该市将投入3000多万元,对南宁火车站及其周边环境景观进行大“美容”,改变这个窗口区域与整体市容市貌不协调的现状。

  南宁火车站的“美容”是一个生动的音符——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规划建设配套设施,做到绿化、美化、亮化,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推进城市国际化、现代化,已成为南宁市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主旋律。

  为贯彻好自治区《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五年规划》,目前南宁市出台相关的规划、制度、文件、方案达28个。

  “无乱设摊点、无跨门槛经营、无马路市场等现象,交通标志设施完整、醒目,道路实行24小时保洁……”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南宁市不仅明确治理“五乱”的各项细则和标准,还打破了此前清洁卫生分三类区域的做法,要求市区全部都达到最高标准,做到“去掉县城版、农村版,建设国际版”,以洁、齐、美的城市形象和品质积极融入泛北部湾经济圈。近期,最新的《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通过专家评审并进行公示,南宁的城市性质定位由原来的“自治区政治、经济、金融、文化、信息中心,我国西南出海通道的枢纽,具有民族特色、亚热带风光的现代化园林城市”修改为“西南地区交通枢纽,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区域性国际城市”,与此相适应的《南宁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日前也正在紧锣密鼓的修订中。

  为量化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南宁市推行“干部包街”责任制:城区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人负责一条街,机关各部门各负责一条街,每天做到街上有人巡查、问题有人纠正、执法有人配合,并推行“分片包干”制度,按照“谁的属地谁管理、谁的指标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区、开发区、乡镇(街道)、社区与辖区内单位、店铺门面逐级签订责任状,把责任细分到每个片区、每条路段,落实到每个人。兴宁区邕武公路五村岭至高峰界牌段地处城乡结合部,过去垃圾遍地,环境卫生状况很糟糕。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后,这里被划分为21个责任段,由街道办事处与沿路有关单位、村庄签订了“门前三包”责任状,脏、乱、差的问题因此得到了解决,群众拍手称赞说:“整洁干净的环境让我们真正成了市民。”

  为树立行必责实的工作作风,扎扎实实地服务发展和群众生活,南宁市颁布实施了《“城乡清洁工程”问责办法》,对不履行或履职不力的单位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追究。至今,已有8人分别受到了调离工作岗位、免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的处分。通过严格问责,进一步理顺了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体制。

  “罚得好重,我记住了!”市民黄某因随地扔纸巾而被城管队员重罚。《南宁市治理“五乱”行为通告》规定:对在街道、广场等公共场所无证摆卖的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市民随地吐痰、便溺的,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指使、雇佣(请)他人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的,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泥头车”造成城市污染的,按被污染道路面积处以每平方米15元以上40元以下罚款……严管重罚,违法者要“掏口袋”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关于开展城市内河综合整治的通告》、《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乡清洁工程”爱国卫生达标单位标准》等相继出台实行,南宁市治理“五乱”有法可依、有据可查,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为实现长效管理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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