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23日 来源:桂林晚报 作者:陈远岸 通讯员张德忠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我市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已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将尽快建成并投入使用,届时将可以处理大桂林范围内产生的医疗废物,保障我市环境安全。

  据了解,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地市一级都要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今年1月,我市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广西首个通过国家复核。该项目拟建于临桂县四塘乡冲口村,建设内容包括一套8吨/日的医疗废物A、B热解焚烧处理系统,以及相关的医疗废物收集运输系统、公用配套工程、生产管理与生活服务设施等。

  近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局转发了《国家发改委关于下达2007年第二批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通知》明确我市医疗废物处置项目总投资159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197万元,地方自筹配套投资400万元。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admin
分享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