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22日 来源:南宁日报 作者:罗琼 实习生黄增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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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年,随着江南、兴宁、青秀和西乡塘四个城区的加入,南宁市新农合制度将覆盖所有县、区的490万农民。这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启动大会上获悉的。

  2008年,南宁市将加大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力度,全面推进建立南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据悉,明年南宁市江南、兴宁、青秀和西乡塘四个城区将全面启动新农合工作,开发区的新农合工作纳入相应的城区进行统一管理。以县(区)为单位,2008年南宁市参合率80%以上,基金使用率80%以上,受益率50%以上,住院平均补偿比例达35%以上。

  据了解,由于中央只对西部地区农业人口超过50%的县(区)给予补助。因此,明年南宁市新农合基金筹集标准将分为两部分:一是在农业人口超过50%的六县及邕宁、良庆和江南三个城区,新农合基金筹集标准为每人每年50元,其中参合农民缴费10元,中央财政补助20元,自治区财政补助11元,市级财政补助4元,县(区)级财政补助5元。二是在农业人口比例少于50%的兴宁、青秀和西乡塘区,新农合基金筹集标准为每人每年50元,其中参合农民缴费10元,自治区财政补助15元,市级财政补助10元,城区级财政补助15元。

  为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南宁市明年将采取多项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首先,为建立新农合相对统一的补偿模式,缩小各县(区)之间新农合补偿起付线、封顶线和补偿比例的差距,南宁市将制定《南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补偿技术指导意见》,制定调整各县(区)的技术补偿方案。

  明年,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监管、规范新农合医疗服务行为是明年南宁市各级卫生系统要抓的重点之一。通过强化新农合经办机构的能力建设,定点医疗机构内部建立监管机制,将医务人员执行新农合政策情况纳入医疗质量考核范畴定期进行考核等,使医务人员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其次,建立公示制,规定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将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公示上墙,新农合经办机构要定期将参合农民住院报销情况公示到乡到村,接受社会及参合农民的监督。

  另外,南宁市还计划在2008年实现全市新农合信息的网络化管理,初步建立医院信息系统与新农合系统的信息共享,基本实现住院病人的即时报销和对医疗机构费用的即时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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