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03日 来源:南国早报 作者:吴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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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市交通局于10月30日制定了《南宁市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车辆燃油系统清洗工作方案》,要求有关交通主管部门、运政机构相应成立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车辆燃油系统清洗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开展车辆燃油系统清洗工作。11月25日后,南宁市将全面开展车辆燃油系统清洗工作。

    11月2日,南宁市车用乙醇汽油车辆燃油系统供给清洗布置会在广西交通高级技工学校召开。会议要求各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拟定“南宁市车辆燃油系统清洗企业资质条件”,作为“车辆清洗企业”资格审查的必要条件,符合条件者方可报上级部门向社会公布。此外,还要组织车辆清洗企业技术人员进行集中培训,通过培训使技术人员掌握乙醇汽油的特性,熟练掌握工艺规范,确保清洗工作的安全和清洗质量。

    车辆清洗企业须公布车辆清洗收费标准、工艺规范,并张贴上墙,设立技术咨询服务台,还应在每月前5日向运政管理机构上报“使用乙醇汽油车辆清洗情况统计报表”。车辆清洗企业要严格按照工艺规范操作,严禁使用假冒伪劣配件和清洗材料,对清洗合格的车辆,应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据了解,有关部门将于11月8日组织车辆燃油供给系统清洗剂供应商进行产品应用演示现场会,组织南宁市全部维修清洗企业观摩。11月15日至20日,将完成车辆燃油系统清洗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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