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30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覃新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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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广西正在遵循市场导向原则,通过市场营销、资产重组和产品研发拓展空间和开发领域,不断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价格管理是经济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协调市场资源分配方面有着独特的作用,价格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价格公共服务和监管职能,为提升广西农业产业化水平提供价格服务。

  一、加快农业用水价格改革,规范量水收费。水利是农业的命脉,也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命脉。由于历史原因,广西农业灌溉水价长期偏低,绝大部分地区农业水价不到成本的一半,不仅影响了水利工程正常的维护保养,也造成了水资源的严重浪费,要消除水资源浪费现象,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推行终端水价制度,减少中间加价和不合理收费,壮大农业水利的产业化经营,最终促进农业产业化加快进程。

  二、规范涉农电信资费。农业产业化要着重建立农业信息平台,开通各种信息咨询服务热线,电信资费价格管理工作就显得非常重要了。在制定通讯资费过程中,应尽量以最低成本价原则来核定所有面向农业、农村和涉及企业的资费,最大限度地维护好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中的通讯秩序。

  三、大力支持支柱产业和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目前,广西已形成一批支柱产业,对推进农业产业化起了重要作用,价格管理部门要做好扶持工作。针对当前广西甘蔗和桑蚕茧产业大发展的大好形势,要充分利用价格杠杆政策,制定最低保护价,保护好农民特别是甘蔗种植能手和蚕茧养殖能手的生产经营积极性。同时,要完善农业产业化价格服务体系,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做大做强,辐射和带动更多农户发展订单农业和专业化、规模化经营生产,真正实现龙头企业与农户互利共赢。

  四、监管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农业产业化经营离不开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而监管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是价格主管部门的重要内容。化肥、农药价格差率的制定既要保证生产者和经营者维持生产和再生产的需要,也要保证农民以及农业产业化经营企业的利益。因此,在制定化肥、农药价格时,要充分考虑到三者之间的平衡关系。

  五、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制度。推进农业产业化特别是在农产品(副食品)加工方面,需要大量资金的支持。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要求,设立价格调节基金,作为平抑市场价格,平衡供求或者支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专项基金,支持与农业产业化相关的科研活动和科技成果的引进、示范、推广,引导农副产品生产结构调整,避免结构性失衡导致供求不平衡引发的价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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