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18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张 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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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广西建成中国与东盟的区域信息交流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交流中心)是胡锦涛同志在全国“两会”广西代表团作重要讲话时对广西工作提出的“三基地一中心”的一系列要求中的一项。

  “信息交流中心”的定位

  信息技术是当代社会最活跃的生产力,信息化成为21世纪发展的新主题、新动力,是贸易、投资、资本流动、技术转移以及社会经济一切领域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信息交流中心”应定位在国家级层面,其作用是促进中国各省区与东盟各国间以及广西与国内各省间经贸、文化、科技、教育、旅游等各方面的信息交流与合作,共同促进中国与东盟合作关系的良好发展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快速发展,其服务的对象应该覆盖中国各省区和东盟自由贸易区各国。

  “信息交流中心”是一个地域范围内、信息交流量相对密集、技术手段相对先进、服务能力较强、层次较高的若干信息网络组成的大系统。通过“信息交流中心”的带动作用,能够发挥各种已有的信息网络系统的能力,在服务中国-东盟经济合作的原则指导下,利用行政和市场的调节机制,把国家、地方、集体、个人等方面的人力资源、资本、技术等各种资源向“信息交流中心”聚集,使之成为服务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发展、充满生机的信息交流加工集散点。

  把广西建成中国与东盟的 区域信息交流中心意义重大

  建设中国-东盟区域信息交流中心将促进广西经济的迅速发展,有利于推进北部湾广西经济区的发展,有利于广西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健康、和谐地发展。

  参照中国国际信息中心、国家信息中心的机制和做法,均为国家级层面承担起决策咨询服务的任务。“信息交流中心”可以应党委、政府的指示或要求,适时提供中国-东盟国家间的经贸合作、科技发展、文化交流等方面的信息服务,为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扩大对外经济交往,开拓国际市场提供全方位、宽领域的信息支持,特别是为广西与东盟各国的经济发展提供更专业的信息服务,向党委、政府反映各种有关情况和意见,以保证党委、政府决策科学高效、准确。

  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速度加快,我区与东盟各国的经济联系日趋紧密,投资环境明显改善,国内外大型企业对我区投资不断增加,双边贸易大幅增长。由于我区信息市场发育不够完善,东盟国家、港澳台地区投资者来广西进行投资决策的过程中,缺乏信息主渠道,很多是靠熟人朋友和展会来提供信息。而我区指导企业开拓东盟市场、到东盟投资办企业的信息也非常缺乏,企业对当地的经济技术项目建设、政策和法律、法规信息不了解,缺乏微观信息,导致决策出现问题,严重影响项目的投资开发和建设。因此,“信息交流中心”的建设有利于促进广西经济与国际接轨,为企业更好地提供政策、经贸、物流、资金、投资等各类信息咨询服务,有利于开拓东盟市场,也有利于中国-东盟“一轴两翼”区域合作战略的实施。

  加大力度建设好“信息交流中心”的几点建议

  第一,高度重视“信息交流中心”的建设。“信息交流中心”能否体现服务中国-东盟区域性经济合作特色,能否为把广西打造成连接多区域的国际通道、交流桥梁、合作平台提供服务,关键是要有地域特色。中国-东盟博览会永久落户南宁,广西已经成功承办了三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并且取了丰硕的成果,东盟10国都表示了继续参加、共同办好博览会的愿望。所以,“信息交流中心”建设必须从博览会信息服务起步,以博览会为工作的载体,在这个基础上逐步拓展服务范围和领域,并且要以这个工作任务为基准来整合已有信息化工程系统,引导已有的信息化系统逐步转到为中国-东盟博览会服务,为中国-东盟经济合作服务上来。“信息交流中心”的工作内容要落实到促进物流基地、商贸基地和加工制造基地建设上来。利用信息技术的优势,提高博览会的服务质量,增强博览会的影响力,实现历届博览会相关信息在网络系统上驻留,把每年数天的博览会拓展成一年365天不闭幕的展会,使参展的商品、需求通过信息网络系统可以洽谈、交易,从而提升展会的服务水平,提高展会吸引力。

  第二,加强组织领导。“信息交流中心”建设是中央领导提出的工作要求,要把此项作为一个重要的工作议题。“信息交流中心”的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的部门、行业较广,涉及管理层面的事务较多,所以,必须加强领导,建立强有力的统领协调机制。要充分发挥自治区信息领导小组的作用,把信息交流中心建设作为领导小组的主要工作议题。加强自治区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职能,使其能负起规划、指引、督促、检查、协调工作责任。

  第三,做好规划工作,积极争取列入国家级的发展战略及规划之中。要尽快对“信息交流中心”建设进行规划,编制规划要紧紧围绕“把广西建成中国与东盟的区域性信息交流中心”这一发展目标,根据目前中国与东盟所确定的长期、战略性的合作项目与框架,分析如何充分发挥广西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积极参与中国与东盟的区域合作,以此促进广西作为中国与东盟“信息交流中心”的形成与发展。我区应积极主动地向国家有关部委提出建议,积极争取将“信息交流中心”建设发展规划纳入国家发展规划之中。

  第四,颁布政府信息交流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整合和规范信息资源。当前,信息技术已经得到广泛应用,各行业、各部门都建立了信息系统,为了更好地发挥这些已建的信息系统工程的作用,把他们引导到为中国-东盟经济合作的区域建设服务上来,建议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建设“信息交流中心”为契机,颁布《广西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信息交流中心”建设的目标为纲领,统领各行业的信息系统建设,使各行业和信息系统的目标更具体化。这样,可起到指导作用和整合、规范作用,避免出现信息系统重复建设、信息难以共享的问题。同时还要引导社会各种力量参与“信息交流中心”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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