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8月24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吕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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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顺义区等60个县(市、区),日前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确定为首批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其经过1年的建设,当地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

  首批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分别为:北京市顺义区;天津市津南区;河北省宽城满族自治县、魏县、文安县;山西省高平市、新绛县;内蒙古自治区扎赉特旗、武川县;辽宁省凤城市、大连市金州区;吉林省磐石市;黑龙江省克山县、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宾县;上海市金山区;江苏省张家港市、大丰市;浙江省慈溪市、绍兴县……广西壮族自治区荔浦县、平果市……

  这批示范县(市、区)是各地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中推荐出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认真调研、全面比较确定的。参加遴选的县(市、区)必须连续3年未发生三级以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这些示范县(市、区)经过1年的建设实现县、乡、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覆盖面达到100%,县政府对县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乡级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达到100%等目标。

  据了解,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在2008年3月组织有关部门对首批示范县进行综合评价,对没有达到规定要求的,将取消其示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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