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8月21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黄乒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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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管理的通知》精神,广西地税部门开展了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管理清查工作。

  据统计,截至2006年底,广西地税系统负责征管的纳税户共548027户,其中,个体工商户441510户。个体工商户数量众多、流动性大,税务登记数与工商登记数存在一定差异,造成税收征管漏洞。这次清查,将对已经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特别是有固定经营场所的纳税人,要求其及时办理税务登记证;对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理;对有固定经营场所且有涉税行为发生,但由于种种原因有关部门不予发给经营资格证照的纳税人,要进行分类专项管理,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税务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要求,不能办理税务登记证件,也不能向其出售发票,但必须纳入税务管理,照章征税。

  广西地税部门将主动加强与工商、国税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发现漏征漏管个体工商户,切实提高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率;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税法宣传力度,简化办理税务登记程序,提供优质的服务;通过对办理税务登记情况的清理,进一步强化个体税源管理,提高个体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

  (黄乒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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