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8月03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邓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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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区限期完成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任务工作会上要求

  8月1日,自治区政府召开全区限期完成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任务工作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是:通报前一阶段全区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情况,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取得的成果,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原因。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郭声琨强调,把握时机、选准突破口、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在8月底全面完成清收任务。

  郭声琨说,自今年初自治区政府召开全区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来,全区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采取强力措施,清收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截至2007年6月30日,全区累计收回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本息25.52亿元,完成自治区政府下达任务的85.08%。但目前的清收结果与目标任务还有一定差距,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

  一是清收工作进展不够平衡。目前,全区14个市政府中,百色、崇左、梧州、桂林、防城港、柳州、贺州、贵港等8个市完成或超额完成了自治区政府下达的清收任务,还有6个市没有完成清收任务;全区109个县(市、区)政府中,59个县(市、区)政府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了清收任务,但仍有50个县(市、区)政府没有完成清收任务。二是思想重视程度不够。清收工作在较长时间内停留在动员部署层面上,实质工作进展缓慢;有的地方虽然发了文件、开了会,但对清收工作检查、督促不够,部门协调不够,工作落实不到位。三是对执行自治区政府的清收政策不够坚决。到目前为止,仍有部分县(市、区)政府没有落实自治区政府的部署,没有按照要求对欠款干部采取“三停五不”措施。四是部门职责落实不够到位,不利于清收工作的有效开展。

  郭声琨强调,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关系到广西农村信用社42.93亿元专项中央银行票据能否如期顺利兑付,关系到广西农村信用社的改革成败。时间紧,任务艰巨,难度大。因此,自治区政府决定再用一个月的时间,限期完成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任务。各级政府和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领导,制定有力措施,精心组织,确保在8月底前坚决全面完成清收任务。一是进一步落实责任。一把手要负总责,组织强有力的工作队负责清收工作;有关部门要顾全大局,密切配合,切实履行责任,协同作战,攻克难关;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以倒计时的办法抓好清收;对工作措施不力、清收工作停滞不前的,要实行严格问责。

  二是突出清收重点,争取最大战果。坚持以清收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拖欠的贷款、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拖欠的贷款、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办企业拖欠的贷款、农村信用社已胜诉未执行的案件欠款、“钉子户”和“赖账户”拖欠的贷款五个方面为重点,采取更为有力的措施,强力推进,扩大战果。自治区高院要继续坚持“快立、快审、快执、快结”的原则,对已胜诉的案件,加大依法执行清收力度;对逃废债行为要给予严厉打击,确保专项执行工作实效。

  三是严肃纪律,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敢于动真格,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对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及下属二级单位所欠农村信用社贷款,在保证其正常运转的前提下,要从同级财政安排给该单位的预算资金或专项资金中扣还;对目前还没有还清农村信用社欠款的党政机关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各级政府要果断采取“三停五不”措施,对长期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不还的钉子户、赖债户,各部门要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予以清收;各级宣传部门、新闻媒体要加大对农村信用社改革的舆论宣传工作,营造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强大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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