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7月21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 廖庆凌 凌海飞 唐云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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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7日-19日,自治区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座谈会在南宁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人大农业与农村工作,扎实推进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灿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认为,2006年,自治区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团结协作,共同努力,依法履行职责,认真抓好农业与农村立法工作,努力提高立法质量;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扎实抓好监督工作;深入开展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条例执法专题调研活动,深入南宁、百色、河池等地开展新农村建设调研;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扎实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

  会议要求,2007年,自治区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党中央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要求,依法履行各项工作职责,突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现代农业建设,切实做好农业立法、监督和调研工作。

  林灿强调,今年是监督法颁布实施的第一年,要充分认识监督法的重大意义,正确理解监督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坚持围绕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的宏伟目标,积极履行监督职能,依法推进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农村建设,政府是主导,农民是主体,投入是保障。监督工作是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国家在法律和政策层面上,对保障农业发展和支持新农村建设都有明确规定,各级人大农委要认真学习、掌握这些政策和法律规定,为各级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计划和预算报告中有关“三农”问题把好关,确保用于“三农”的财政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各级人大农委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协助常委会更有针对性、更有实效性地开展有关“三农”工作的执法检查和跟踪检查。监督法将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作为常委会监督的主要形式,人大农委要认真办理所承办的对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处理等事项,协助常委会开展好工作。各级人大农委要深入调查研究“三农”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为常委会制订执法检查年度计划、听取专项报告年度计划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协助常委会把握监督工作重点,妥善解决有关问题。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听取了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陈荣贵关于全区水产畜牧业改革和发展情况的报告,还深入自治区水牛研究所、南宁市华港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广西富丰集团春江食品有限公司、广西皇氏甲天下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南宁百洋食品有限公司等进行实地考察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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