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6月21日 来源:南国早报 作者:唐斯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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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在灾民倒房重建工作上,自治区将对灾区特困户每户补助5000元,困难户每户补助2000元,一般家庭每户补助800元。灾区每一户倒房户都将在年底前住进政府援建的钢混结构的30平方米以上的新居。这是记者从6月20日召开的全区民政系统抗灾救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的。

  灾情发生时保证灾民有7至10天的口粮

  自治区民政厅厅长张廷登在会上说,灾情发生时,县级民政部门要在灾害发生的第一时间内赶赴灾区,在灾害发生24小时内将方便食品、衣被、净水、药品、帐篷等物资发放到需紧急转移安置的灾民手中,保证灾民有临时住所,有7至10天的口粮,有换洗衣服和卧具,有干净的饮用水。特别要对灾害易发地区进行认真排查和及时处理,并建立灾害预警和市、县、乡、村干部值班制度,确保汛期群众安全和信息畅通。

  当灾情趋于稳定之后,要及时组织干部进村入户,摸清受灾户因灾损失情况,详细掌握缺粮、缺衣被、缺蚊帐、倒房和损坏房屋的底数,建立《灾民救助花名册》和《灾民救助卡》制度,及时把政府救助灾民的款物发放给灾区群众。

  灾害发生后执行2小时报灾制度

  灾情信息是领导决策的依据,也是及时争取中央救灾资金的依据。但我区有的地方灾害发生后,不及时报灾,而是等待灾情基本稳定后才把灾情统计上报,造成民政部门工作上的被动;有的地方灾情一天比一天严重,但只报一次灾情,影响民政厅的统计汇总。

  灾害发生后,各级民政部门一定要执行2小时报灾制度,即使当时还没掌握太多的灾情,只要确认受灾了,先了解是什么灾,是否有人员伤亡,这些情况掌握了就可以先上报。有些时候灾情快报表来不及填报,可以先电话口头报告,过后再补填报表。第一次上报灾情后,只要灾情还未稳定,从第二天起要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县级民政部门每天9时前将前一天的灾情向自治区民政厅上报。

  灾后重建工作倒房户为救灾重点

  当前,各级民政部门要抓好灾后恢复重建的前期工作。主汛期过后,各级党委、政府的救灾工作重点将转向倒房恢复重建工作。

  今年的灾民倒房重建工作,自治区仍然按照去年的倒房重建方案实施,对灾区特困户每户补助5000元,困难户每户补助2000元,一般家庭每户补助800元。民政部门要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坚持对灾民救助情况进行张榜公布。

  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做好灾民新村的规划和建设工作。加强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督查,及时选派工作组深入灾区指导灾民抓好重建家园工作,力争每月督查一次,通报一次,确保灾区每一户倒房户在年底前都住进政府援建的钢混结构的30平方米以上的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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