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6月05日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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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 加快珠江—西江经济带(广西)重大基础设施 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等 6个文件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9〕6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进一步加快珠江—西江经济带(广西)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进一步加快珠江—西江经济带(广西)重点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19—2021年)》、《进一步加快珠江—西江经济带(广西)生态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1年)》、《加快融入粤港澳大湾区 建好广西东大门(梧州)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广西战略性新兴产业城(贵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贺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5月21日
 

  进一步加快珠江—西江经济带(广西)

  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19—2021年)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加快珠江—西江经济带(广西)发展的若干意见》(桂发〔2019〕13号)精神,为全面深入实施《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进一步提高基础设施特别是交通、能源、水利、信息等对珠江—西江经济带(广西)(以下简称经济带)战略实施的支撑引领作用,引导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推动我区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以下简称大湾区),促进沿江地区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的总目标总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着力构建“南向、北联、东融、西合”全方位开放发展新格局,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提高交通、能源、水利、信息供给质量,构建网络化、标准化、智能化、现代化的基础设施保障体系,为促进经济带全面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建设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关键环节,集中力量攻坚,推进以高速铁路网、高速公路网、西江黄金水道、空中国际大通道、能源保障网、信息互联互通网“四网两道”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到2021年,基本形成衔接协调、便捷高效、适度超前、保障有力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基本建成覆盖广、品质高、安全便捷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形成贯穿经济带、联通大湾区“一江六铁七机场八高速”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我区沿江11个市全部通达高速铁路,主要城市与大湾区实现5小时内快速通达。

  ——能源供应能力进一步增强,清洁能源利用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技术创新取得新突破,普遍服务能力显著提高,体制机制更加完善,能源合作更加广泛,初步形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实现县域220千伏变电站点全覆盖,新增500千伏、220千伏变电站的容量分别为225、630万千伏安,新增500千伏、220千伏输电线路长度分别为40千米、1960千米;农村地区电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8%以上,综合电压合格率提升至97.9%以上,乡村户均配变容量超过2千伏安;新增天然气管道长度约800千米。

  ——水治理和水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防洪抗旱减灾体系、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

  ——高速光纤骨干网络基本建成,重点区域物联网深度覆盖。核心城市云计算、大数据基础支撑体系基本建成,满足商贸物流业务需求。

  三、重点任务

  (一)构建高效便捷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1.构建高速铁路客运网。加快高速铁路网建设,扩大高速铁路覆盖范围。力争建成贵阳至南宁、南宁至崇左等高速铁路;开工建设南宁经玉林至深圳高速铁路,规划建设南宁经桂林至衡阳、桂林经玉林至湛江、南宁经合浦至湛江、河池经柳州至贺州等高速铁路,我区沿江11个市全部通达高速铁路,高速铁路里程达2200公里;筹建柳州、梧州、贺州、百色等动车场(所)。实施南宁至广州、桂林至广州高速铁路达速,开行南宁东至香港西九龙高铁,加密开往广州、深圳、珠海方向的高铁。(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铁建办〕;配合单位:各有关市人民政府,自治区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落实,配合单位不逐一列示,下同)

  2.形成大能力铁路货运网。打通骨干铁路通道,增强铁路货物运输能力。新建黄桶至百色、柳州经梧州至广州、柳州经贺州至韶关、云桂沿边等铁路,实施南昆铁路百色至威舍段、黔桂铁路、岑溪至罗定铁路等既有线扩能改造,加快洛湛铁路(永州至玉林段)电气化改造,形成跨区域、多路径、大能力的省际通道;完善主要港口进港铁路布局,推进铁路“最后一公里”建设,加快形成便捷高效的海铁、水铁、公铁、空铁联运物流网络。(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铁建办〕)

  3.构建高效率高速公路网。加快实施新一轮高速公路规划,完善经济带高速公路通道布局。建成乐业至百色、荔浦至玉林、阳朔至鹿寨等国家高速公路和玉林至湛江等省际高速公路,经济带新增高速公路里程约1500公里,总里程达到6500公里。加快实施南宁至湛江、博白至高州、昭平经苍梧至广宁、南宁经玉林至阳江等高速公路。加强高速公路与港口、铁路枢纽、运输机场、产业园区的衔接,增强枢纽节点辐射带动能力。(牵头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4.提质改造普通国省道网。加快实施G358、G359、G207、S310、S201等普通国省干线改扩建,消除瓶颈路段制约,提高技术等级和通行能力,经济带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比重达到70%以上;加快连接重要口岸、旅游景区、矿产资源基地等区域的公路建设,实现主要港口、铁路枢纽、重要边境口岸、主要工业(物流)园区通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牵头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5.加快建设西江黄金水道。以干线航道为重点,完善和扩大高等级航道网络,优化提升港口功能。建成贵港至梧州界首3000吨级航道、贵港二线船闸、西津二线船闸,全面提升西江航运干线能力;打通柳黔江碍航设施,建成大藤峡水利枢纽船闸和红花枢纽二线船闸,形成柳州工业品直航大湾区水上运输大通道;争取国家尽快实施龙滩枢纽、百色水利枢纽通航设施,加快推进绣江、贺江、桂江、左江等支线航道整治和过船设施改扩建。完善流域过船设施管理机制,提高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和现代化水平。以梧州、柳州、贵港市为重点,加快推进港口资源整合和跨区域联盟,促进港口集约化联动发展。积极提高多式联运水平,大力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提升数字化建设水平,提高西江航运发展质量。加快推进梧州赤水港、柳州官塘港、贵港苏湾港等多式联运建设,积极打造西部陆海新通道重要物流节点。(牵头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6.打造空中国际国内大通道。增加经济带运输机场数量,扩大航空运输辐射范围。完成南宁机场改扩建、梧州机场迁建、玉林机场新建等项目,新建贺州机场;强化南宁、桂林机场的区域枢纽功能,发挥柳州、梧州、玉林、百色、河池等支线机场补充作用,形成经济带机场群。优化航线网络,加强南宁、桂林等机场至大湾区主要机场的航线合作,大力争取第五航权。积极发展通用航空,建成南宁伶俐通用机场,开工乐业、资源、来宾等通用机场,初步构建经济带通用机场体系。依托空港资源,创建南宁临空经济示范区,加快发展桂林、柳州等临空经济。(牵头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打造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完善综合交通枢纽布局,提升枢纽一体化服务功能。打造南宁、柳州、桂林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加快梧州、百色等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推进贵港区域性航运枢纽建设。(牵头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

  8.加强客运枢纽有效衔接。按照“零距离”换乘要求,打造一批开放式、立体化综合客运枢纽。建成南宁国际空港综合交通枢纽、柳州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等重大项目,推进桂林两江国际机场等重要客运枢纽节点综合换乘设施规划建设;积极引导新建客运枢纽集合多种运输方式,统一设计、同步建设、协同管理。(牵头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

  9.完善货运枢纽集疏运功能。按照“无缝衔接”要求,优化货运枢纽布局。推进柳州西鹅二级铁路物流基地、南宁国际铁路港等铁路物流基地,南宁、桂林临空经济区等空港枢纽物流基地,梧州西江综合物流园、贵港粮糖物流中心、来宾仓储综合物流中心等内河港口物流基地,南宁公路枢纽物流基地牛湾物流园、柳州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柳东物流中心等公路枢纽物流基地建设。完善配套设施,提高货物换装效率。(牵头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

  (二)构建安全清洁的能源保障网。

  10.打造现代智能电网。完善经济带主电网,提升安全运行水平。加快建设乌东德电站送电广东广西特高压多端直流工程等“西电东送”通道,加强500千伏主网架建设,实现县域220千伏变电站全覆盖。优化提升配电网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城市配电网供电可靠性。持续提升城乡电力普遍服务均等化水平,缩小城乡供电服务差距。进一步提升智能化水平,推广运用适应珠江—西江流域电网特点的新技术,实现多元化的智能电网形式。(牵头单位:自治区能源局)

  11.推进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加快建设中石化北海柴油—液化天然气(LNG)外输管道中线通道工程,把我区打造成为南方沿海向内陆和北方地区输送天然气的重要基地;实施“气化广西”战略,加快推进天然气“县县通”工程。(牵头单位:自治区能源局)

  (三)构建高标准防洪抗旱减灾体系和水资源高效利用体系。

  12.进一步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加快建设大藤峡水利枢纽、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驮英水库及灌区、落久水利枢纽、百色水库灌区等重大水利工程。加快推进洋溪枢纽、西江干流治理、长塘水库、龙云灌区、大藤峡灌区等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强化中小河流治理等水利工程薄弱环节建设。(牵头单位:自治区水利厅)

  (四)构建新一代信息互联互通网。

  13.建设高速骨干光纤网络。构建以南宁为中心,覆盖其他市的骨干光纤网络。推进经济带覆盖区域互联网骨干网络升级改造工程,优化互联网骨干网络架构,提高骨干网络的出省及区内带宽和传输质量。推动经济带与大湾区广电骨干网的互联互通,实现信息文化资源共享。争取建设南宁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促进形成出省带宽网间互联“双通道”,全面提升信息大通道的通信能力。(牵头单位: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14.推进物联网建设。通过改造升级现有通信基站,增加基站数量和扩大通信覆盖范围,加快网络由城市、部分县城和热点乡镇,向所有县城、乡镇和热点农村地区延伸,基本实现沿江11个市有重点业务需求的区域物联网络全覆盖。(牵头单位: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15.加快云计算基础支撑体系建设。推进沿江核心城市云计算、大数据产业科学布局,统筹区域数据中心资源,加快核心城市云计算中心建设,促进区域内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协同发展。(牵头单位:各有关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自治区层面的统筹协调,充分发挥自治区珠江—西江经济带(广西)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的牵头作用,由其组织实施本计划,协调推进重大项目(事项)建设。各有关市和自治区有关部门要加强规划、政策等衔接,确保本计划各项任务落实到位。(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二)强化政策支持。争取将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事项)纳入国家相关规划,争取国家更大支持;联合广东省推动国家建立健全珠江—西江航运发展高层协调建设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全区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加快重大项目审核审批;将经济带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项目列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盘子,在土地、财政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三)强化要素保障。加强与国家部委的沟通协调,争取国家提高西江内河航运项目补助标准,争取更多的中央专项资金;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向经济带基础设施项目倾斜。鼓励通过政府债券、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依法依规、多元化筹集经济带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切实降低社会资本投资准入门槛,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自治区优先安排年度建设用地、占用林地等指标,保障经济带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需求。(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四)强化项目前期工作。各有关市和自治区有关部门要集中人力、财力,超常规推进项目前期工作。计划2019年、2020年开工的项目,要立即全面启动项目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等前期工作;计划2021年开工项目,要按照工作计划抓紧开展项目论证、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牵头单位:各项目责任单位)

  (五)强化监督检查。各有关市和自治区有关部门要加强项目跟踪监控,建立每季度一报告制度。强化跟踪问效,适时开展项目建设专项督查,对重大项目建设推进过程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在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中央资金安排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对工作开展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进行督促整改。(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珠江—西江经济带(广西)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表(2019—2021年)》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实施。
 

  进一步加快珠江—西江经济带(广西)

  重点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19—2021年)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加快珠江—西江经济带(广西)发展的若干意见》(桂发〔2019〕13号)精神,为全面深入实施《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和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以下简称大湾区),以产业园区为载体,以创新发展、合作共赢为动力,构建珠江—西江经济带(广西)(以下简称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产业带,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的总目标总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围绕“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推动经济带与大湾区的产业融合,全面提升经济带重点产业创新发展、融合发展、集聚发展的水平,为构建“南向、北联、东融、西合”全方位开放发展新格局、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经济增长极提供有力支撑。

  二、建设目标

  ——农业。到2021年,沿江11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4200亿元,农林牧渔业增加值达2800亿元,区域农业经济发展达到西南中南地区领先水平,建设成为面向大湾区的优质农副产品供应基地。

  ——工业。到2021年,高耗能工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大幅降低,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及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明显提高,经济带工业总产值达2万亿元,基本形成优势突出、结构合理、合作共赢的现代工业产业体系。

  ——服务业。到2021年,沿江11市服务业增加值达7500亿元,服务业市场化、社会化、国际化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形成与新型工业化相融合、与新型城镇化相协调、与城乡居民需求相适应的现代服务业体系,现代服务业成为拉动全区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

  三、重点任务

  (一)与大湾区产业精准对接。

  1.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加强与大湾区产业发展规划衔接,承接大湾区数字经济、装备制造、汽车、无人机、新能源、大健康、节能环保、新材料、金融、现代物流等产业,实施全产业链精准对接,联合打造面向东盟的跨国供应链。推动南宁与广州、深圳,柳州与佛山,桂林与深圳等在特色优势领域开展深度合作,打造大湾区应用技术研究与产业化基地。依托桂东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以南宁、梧州、崇左等市为载体,积极承接加工贸易和高端制造业。组织建设CEPA(内地与港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广西先行先试示范基地。鼓励大湾区企业在广西设立面向东盟的投资公司。推动大湾区城市在经济带发展“飞地经济”,加快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深圳小镇”(百色、河池)、深圳巴马大健康合作特别试验区等产业园区建设,支持经济带企业和机构在深圳、广州、佛山、肇庆等市创建“飞地经济”园区和“科创飞地”。(牵头单位:自治区商务厅、投资促进局;配合单位:各有关市人民政府,自治区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落实,配合单位不逐一列示,下同)

  (二)加快工业转型升级发展。

  2.着力提升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推动食品、有色金属、钢铁、建材、现代林业加工、纺织服装、口岸加工等优势产业改造升级和重组布局,以梧州、贵港、南宁、柳州、百色等市为重点,加快把西江港区打造成为我区优势产业的承载区和聚集区。重点建设南宁江南工业园区食品加工、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品及农副食品深加工、广西·中国糖业产业园蔗糖精深加工、梧州岭南传统食品加工等食品加工生产基地。建设南宁高端铝产业基地、百色生态型铝产业示范基地、广西生态铝工业基地防城港项目等。提高承接产业转移规模和水平,加快高档建筑卫生陶瓷和新型建筑材料产业发展,推进粤桂信都工业区、旺高工业区、北流日用陶瓷工业园区、藤县陶瓷产业园等园区建设。布局新型绿色建材项目,打造千亿元绿色新型建材产业集群。发展高档家具家装产业,创建国家级木材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推动重点园区建设和沿江林板一体化发展。推动纺织服装产业提质增效,加快推动贵港、玉林、来宾等集聚区规模化发展。打造电子产品、机电产品等一批外向型口岸加工业基地。(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3.积极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紧跟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强化科技进步贡献和产业引领作用,培育发展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推动有色金属新材料和稀土新材料产业发展。推进节能环保技术研发和产品生产基地、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园区建设。打造现代医药产业集群和民族医药产业集群。加快建设柳州现代制造城、玉林先进装备制造城、来宾内陆承接东部产业转移新高地,加快建设中国—东盟信息港南宁核心基地,推动一批企业项目落地。支持柳州、贵港、南宁等市建设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4.加快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打造西部陆海新通道,构建区域性国际物流中心。加快建设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和其他物流节点城市,以南宁五象新区、柳州柳东新区、桂林空港经济区和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广西园)等为载体,培育形成高效通畅的区内物流网络。重点建设中新南宁国际物流园、防城港东湾物流园、凭祥综合保税区、宁铁柳州汽车工业物流园、万生隆跨境商贸物流园等现代物流集聚区。推动物流与交通运输、制造、商贸融合发展,建成现代物流大数据中心,大幅降低物流综合成本。(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

  5.积极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构建科技服务创新体系,培育发展创客空间。开展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发展科技服务业,基本建成集代理、咨询、法律、专利运营等于一体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持续推动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服务平台和科技创新基地建设。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创业创新支撑和服务平台。加快中国—东盟检验检测认证、南宁·中关村创新示范基地等科技服务集聚区建设。(牵头单位:自治区科技厅)

  6.促进金融业合作发展。加快与大湾区金融合作,加快发展现代金融服务体系,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能。深入实施“引金入桂”战略,争取更多国内外金融机构入驻经济带。打造南宁五象新区金融集聚区。联合大湾区企业进一步完善服务“一带一路”的国际产能合作金融和信用保险服务平台。打造金融运营服务、财务管理服务、金融信息服务和金融交流培训等基地。推进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投资及相关资产证券化,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和融资租赁等服务。(牵头单位: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

  7.积极推进旅游业发展。对接大湾区优质生活圈,以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北部湾国际旅游度假区、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三大旅游目的地为龙头,建设全国一流、世界知名的区域性国际旅游目的地和集散地。大力推广全域旅游,加快发展都市休闲旅游、乡村旅游、红色旅游、文化旅游,积极发展旅游新业态。进一步发挥沿江重点城市旅游辐射功能,布局建设一批文旅项目,打造新型沿江康养小镇。联合开展促销活动,提升南宁、桂林、梧州等文化艺术旅游节水平,打造左江花山岩画文化景观世界文化遗产旅游景区,建设边境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中国德天—越南板约跨境旅游合作区。(牵头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8.加快发展大健康产业。把大健康产业打造成为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和支柱产业,构建多元化办医格局。发展家庭服务业。发展健康保险服务。培育健康服务业相关支撑产业,着力推进中医药民族医药千亿元产业发展,建成一批现代中医药壮瑶医药产业集群。培育、打造广西民族药产品和企业品牌。全面提升广西特色健康食品产业竞争力和影响力,大力推进特色健康食品产业工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发展。加快建设桂林国家健康旅游示范基地。(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9.积极发展会展服务业。推动会展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进会展业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品牌化、信息化发展。推动沿江11市举办具有广西特色的专业展会,打造具有全国乃至国际影响力的知名会展品牌。进一步发挥中国—东盟博览会品牌效应,扩大玉林中医药博览会、柳州国际汽车博览会、中国—东盟博览会旅游展、贺州碳酸钙博览会、中国糖业博览会、梧州宝石节等一批专业博览会影响力。支持区内会展龙头企业发展壮大。(牵头单位:自治区商务厅)

  (四)积极发展现代农业。

  10.加强糖料蔗基地建设。推进1150万亩糖料蔗生产保护区的划定建设工作,加快建设500万亩“双高”糖料蔗核心基地。(牵头单位:自治区糖业发展办)

  11.建设高标准蔬菜生产基地。重点建设常年蔬菜生产基地,百色“南菜北运”基地,贺州、梧州、贵港“西菜东运”基地,供港蔬菜基地和秋冬种蔬菜基地等。推进“果蔬绿色专列”运输模式,向大湾区输送广西优质农产品。(牵头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12.发展壮大特色水果产业。按照品种特色化、生产标准化、建设生态化、营销品牌化要求,重点发展壮大香蕉、柑桔、荔枝、龙眼、芒果、火龙果、葡萄、百香果等特色水果产业,提升产业竞争力。(牵头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13.大力推进生态养殖。推广“微生物+”现代生态养殖模式,发展生猪、肉牛肉羊、家禽养殖等优势产业;加强良种繁育体系建设,以淡水水产养殖产业为重点,推进生态健康、高产高效养殖和稻田综合种养。(牵头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14.培育优质森林资源。培育发展工业原料林、大径级用材林和珍贵树种等高效多功能森林,推进3000万亩原料林基地、3000万亩特色经济林、1200万亩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牵头单位:自治区林业局)

  15.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创建追溯示范基地(企业、合作社)和产品,建立覆盖各层级的农产品质量追溯公共信息平台,探索产地质量证明和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推行农产品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管理。鼓励和支持各县(市、区)积极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牵头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16.提升特色农产品品质品牌。发挥地理标志商标作用,推动农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市场化建设,打好绿色牌、特色牌、富硒牌、长寿牌,争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县和特色产业小镇。精心培育壮大一批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农产品品牌,加强品牌营销推介,严格品牌监管保护,培育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认知度、美誉度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桂”字系列生态农产品。加快建设百色、来宾等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牵头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自治区层面的统筹协调,推动经济带一体化部署落实、一体化运行推进、一体化督办考核,加快产业项目建设。各有关市和自治区有关部门要加强产业布局、产业项目建设和支持政策的衔接,确保本方案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狠抓项目前期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全区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实行重大产业项目审核审批绿色通道。加强重大产业项目策划和关键性重大战略项目谋划,建立高效统一、融通有序的重大产业发展数据中心和项目库,推行项目前期工作目标管理,加快项目更新、递进、申报和落地实施。

  (三)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完善重大产业发展多元投入体系和机制,发挥政府投资导向作用。强化重大产业项目招商专题性和针对性,提高项目策划的实效性和前瞻性。实行清单管理和底线管控,引导社会资本等参与重大产业项目建设。

  (四)加强监督管理。强化重大产业项目布局论证和合规合法性审查,加强对落后产能和饱和产能的监管。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实施重大产业项目“一把手”工程。建立健全重大产业项目管理体系,明确一项重点产业、一个主体责任部门、一套实施方案、一套保障计划,确保一竿子实施到底。

  (五)加大宣传力度。聚焦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和发展,部署宣传报道工作。建立重大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信息公开通报制度。在主流媒体开设专栏、专题,发布重大产业发展信息,通报项目推进工作情况,凝聚全社会共识和促进有关问题及时解决,营造重大产业发展良好氛围。

  《珠江—西江经济带(广西)重点产业项目表(2019—2021年)》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实施。
 

  进一步加快珠江—西江经济带(广西)

  生态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1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部署,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加快珠江—西江经济带(广西)发展的若干意见》(桂发〔2019〕13号)精神,进一步加快珠江—西江经济带(广西)(以下简称经济带)生态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的总目标总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建成珠江—西江生态廊道为目标,深化区域合作,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文明示范省区。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道路。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查摆亟待解决的生态环境问题,明确对策措施,确保生态环境质量只能优化、不能恶化。

  坚持项目分类、有序实施。谋划生态保护与修复、水污染防治等重点项目,按照前期工作进度分期分批实施。

  坚持区域合作、形成合力。加强经济带流域生态环境合作,构建完善生态环境共治共享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三)主要目标。

  到2021年,经济带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合作持续深化,珠江—西江生态廊道(广西)基本建成,生态环境更加美好。

  二、多措并举加强生态系统保护

  (四)加强生态空间管控。

  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刚性管控,完成经济带范围内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修订《广西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继续争取国家转移支付支持,强化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估及考核。加强经济带流域岸线保护,实施分区管理;严格沿海自然岸线保护和利用审查,保护优质沙滩、红树林、珊瑚礁等敏感区域;整治修复海岸生态功能。(责任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海洋局等,各有关市县人民政府)

  (五)加强森林生态系统建设。

  加快实施第三期珠江—西江防护林工程;进一步提升森林品质,优化森林结构;推进公益林生态保护补偿工作,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加强水源涵养林建设。(责任单位:自治区林业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六)推进岩溶地区和湿地生态系统修复。

  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实施封山育林育草、造林等工程。建设湿地公园,推动湖泊、河流、沼泽型湿地建设。扎实推进左右江革命老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争取国家支持漓江流域试点。(责任单位:自治区林业局、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等,各有关市县人民政府)

  (七)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强化部门联合执法,整治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活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继续实施广西“千万种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责任单位:自治区林业局、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等,各市县人民政府)

  三、统防统治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

  (八)深化流域制度和目标管理。

  全面落实《广西水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加强流域目标管理,强化水质监测预警,确保经济带流域水质优良,其中九洲江广西广东交接断面水质达到补偿协议要求;确保近岸海域水质不下降。(责任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等,各市县人民政府)

  (九)加强重点流域环境治理。

  深化西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加强干流及洛清江、柳江、下雷河等支流水污染治理,继续推进水质良好湖泊保护。加强漓江流域干支流截污、畜禽养殖污染等综合治理,实施流域湿地、生态景观等生态系统修复。全面落实《南流江—廉州湾水体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加强流域工业、畜禽养殖等污染整治,逐步改善南流江水质。继续实施《粤桂两省区九洲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巩固并扩展九洲江流域环境治理成效。(责任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财政厅、水利厅等,各市县人民政府)

  (十)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

  整治沿江11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到2020年底,黑臭水体消除率达到90%以上;到2021年,黑臭水体整治工程稳定运行,防止反弹。各县(市、区)结合实际情况,逐步整治县城黑臭水体。(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各有关市县人民政府)

  (十一)实施重点领域水污染整治。

  加强工业污染整治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造纸、印染、有色金属、氮肥、制革等行业为重点,全面推进达标排放计划,到2020年,各类工业污染源持续稳定达标排放,力争全区105个工业园区(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并纳入监控;加快污水直排口截污、老旧管网改造;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管网建设,力争完成224个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各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责任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各市县人民政府)

  实施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继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争建成不少于1800座农村公厕和20000座户用厕所;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深入推进畜禽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75%以上。(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各市县人民政府)

  (十二)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建设。

  扎实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到2019年底完成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地表)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推进单一水源供水的桂林、贺州、来宾、崇左等市的城市应急水源或备用水源建设。(责任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水利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各市县人民政府)

  (十三)陆海联动治理近岸海域水环境污染。

  全面落实《广西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十三五”专项规划》,以廉州湾、茅尾海、防城港湾、铁山港湾为重点,推动河口海湾综合整治;加强沿海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和提升改造。严控水产养殖污染、港口码头船舶污染,严格管控围填海和岸线开发,实施“蓝色海湾”综合整治。(责任单位:北海、防城港、钦州市人民政府,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广西海事局等)

  四、综合施策确保大气环境质量优良

  (十四)推动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

  全面实施城市大气环境质量达标管理,明确沿江11市目标,严格监督考核。完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推进区域协作和部门联动,抓好秋冬季和初春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提高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责任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气象局等,各市县人民政府)

  (十五)调整结构实现能源利用清洁化。

  开展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严控煤炭消费,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力争75个县(市)通达天然气并实现天然气利用。全面划定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逐步扩展到近郊和重点乡镇(街道)。(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各市县人民政府)

  (十六)实施工业企业综合治理。

  以钢铁、火电、水泥等行业达标排放限期改造为重点,持续推进工业全面稳定达标排放。到2020年,具备条件的燃煤电厂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推进糖厂蔗渣锅炉清洁燃烧技术改造。开展燃煤小锅炉整治及工业窑炉治理专项行动,加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责任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各市县人民政府)

  (十七)深化移动源污染综合防治。

  加强车辆的尾气排放、注销、行驶等监管,完成国家下达的淘汰不符合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任务。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的污染防治,推进能源清洁化改造和升级。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到2020年,建成电动汽车充电站约300座、充电桩7.6万台。优化全区高速铁路网、城市公共绿色交通网。(责任单位:自治区公安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等,各市县人民政府)

  (十八)严控大气环境面源污染。

  健全建筑施工扬尘治理长效机制,加强道路、露天堆场和矿山等扬尘污染整治。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以及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秸秆禁烧管控。对城区露天烧烤摊点实行“集中布局、进店经营”。加强烟花爆竹销售和禁燃限放管控。(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等,各市县人民政府)

  五、严防严控治理土壤环境污染

  (十九)防控土壤重金属污染。

  控制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严格涉重金属行业准入及企业环境监管,定期更新重点企业名单。在河池市金城江区、南丹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范围内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加强农药化肥施用管理,促进源头减量。(责任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各市县人民政府)

  (二十)加强农用地和污染地块管理。

  完成全部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开展分类管控试点,重度污染耕地实施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强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建立信息沟通和联动监管机制。(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二十一)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加快推进河池市国家级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实施环江流域、刁江流域等区域重金属污染的整治和土壤修复。支持柳州市创建自治区级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试点。推进恭城瑶族自治县、昭平县、大新县及钟山县等区域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责任单位:有关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等)

  六、强化监管防范流域环境风险

  (二十二)加强环境应急管理。

  加强环境安全形势分析,排查整治环境风险隐患,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加快环境应急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完善跨部门、跨流域的应急联动机制;完善各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完善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设施,强化航运、海运与港口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应急厅,广西海事局等,各市县人民政府)

  (二十三)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整合优化和改建大气、地表水、土壤、辐射等监测设施,新建一批地下水、近岸海域的生态环境监测站点和新建一批气象风廓线雷达。(责任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气象局等,各市人民政府)

  (二十四)加强危险废物和化学物质风险管控。

  补齐危险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能力短板,推动市县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洋垃圾”走私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危险化学物质风险防控,加快应急处置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位于城市人口密集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责任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应急厅、卫生健康委等,各市县人民政府)

  (二十五)提高固体废弃物处置能力。

  推动固体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加强河池、梧州、北海、桂林、钦州等市固体废弃物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加强城镇和乡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七、深化合作共治共享生态环境

  (二十六)加强跨省区环境污染联防联控。

  落实桂滇、桂黔跨省区流域水污染防治协作框架协议,完善省际环境共治、生态共建、污染联控、应急联动机制和工作平台,实施粤桂两省区危险废物跨省非法转移联防联控,推进省际合作和多部门联合执法。(责任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等,有关市县人民政府)

  (二十七)加快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加快建立省际和区内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继续推进九洲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积极争取国家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开展区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等)

  (二十八)促进与粤港澳大湾区对接融入为重点的区域合作。

  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对外开放与合作机制建设,办好中国—东盟环境合作论坛,加快中国—东盟环保合作示范平台和广西生态环境大数据共享平台建设。深化泛珠三角区域生态环境合作,积极参加香港、澳门国际环保展览会,推动广西与粤港澳大湾区的对接融入。(责任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等)

  八、保障措施

  (二十九)加强组织领导。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更加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明确年度工作重点,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各项任务,适时开展实施情况评估。

  (三十)健全体制机制。

  全面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环境保护督察、排污许可等制度改革,完善生态环境领域体制机制。

  (三十一)优化营商环境。

  推进环评审批“放管服”改革,对承接产业转移、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重大项目专人跟踪、定期对接,依法依规加快审查工作。

  (三十二)严格项目管理。

  明确重点项目,加快前期工作,拓展资金渠道,监控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尽快建成并发挥应有效益。

  经济带流域各优先控制断面表、经济带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业园区清单、进一步加快珠江—西江经济带(广西)生态建设重点项目表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实施。

  附件:目标指标体系表

  附件      目标指标体系表

序号      指 标     2021年目标值

1      生态质量  全区森林覆盖率≥62.5%

2  全区生态公益林面积  ≥544.7万公顷

3  湿地面积保有量  ≥75.43万公顷

4  污染治理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5  氨氮排放总量  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6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  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7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  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8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  ≥95%

9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8%

10  设区市建成区黑臭水体  基本消除,并防止反弹

11  环境质量  全区地表水水质优良率≥96%

12  地表水劣V类水体        0

13  近岸海域的国家考核水质优良率  ≥90.9%

14  设区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率  ≥94.9%

15  设区市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91.5%

16  土壤环境质量  总体保持稳定并逐步改善
 

  加快融入粤港澳大湾区 建好广西东大门(梧州)

  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加快珠江—西江经济带(广西)发展的若干意见》(桂发〔2019〕13号)精神,为深入实施《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加快融入粤港澳大湾区(以下简称大湾区)发展,支持梧州市建好广西“东大门”,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的总目标总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着力构建“南向、北联、东融、西合”全方位开放发展新格局,全方位、高起点、宽领域融入大湾区发展,加快建成广西“东融”枢纽门户城市。

  (二)发展目标。

  到2021年,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改革创新取得新突破;梧州市产业结构持续优化,现代产业体系初具规模;广西“东融”枢纽门户作用进一步发挥,国内区域性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基本建成,生态和营商环境国内一流,经济总量突破1200亿元,发展质量和效益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开放引领,充分发挥试验区先行示范平台作用。

  1.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联合广东省加快建立试验区联合管委会,加快落实《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及各项政策,推动将大湾区政策延伸至试验区,共同推进试验区创建国家级开发区。支持试验区与大湾区合作共建“飞地园区”。加快设立试验区税务征管机构,建设两省区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支持设立试验区政府引导基金、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等各类股权投资机构,支持试验区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加快落实试验区市级经济管理权限,持续深化试验区人事管理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国家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工作。

  2.提升试验区承载能力。会同广东省共同推进粤桂大桥、滨江大道、塘源一路、社学至平凤道路等跨省(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中国—东盟环保技术和产业交流合作示范基地、广西CEPA(内地与港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先行先试示范基地、广西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等平台建设,吸引一批龙头企业入驻,促进试验区产业集聚发展。推进粤桂新城、龙湖新城等城镇化项目,允许企业适当配套建设生活公寓,推动试验区产城融合发展。

  (二)坚持交通先行,建设珠江—西江黄金水道综合交通物流枢纽。

  3.加强交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公路方面,建成荔浦至玉林高速、贺州至巴马高速(昭平至蒙山段)、207国道东绕城过境一级公路等项目,加快实施梧州至信都高速、贺州至巴马高速(蒙山至象州段)、苍梧至广宁高速、梧州南绕城线(题甫至六坊段)、梧州至藤县藤州镇公路等工程,争取开工建设梧州机场高速、梧州南二环高速等项目。铁路方面,开工建设益湛铁路永州至玉林段电气化改造、柳州至肇庆铁路项目,争取建成岑溪至罗定铁路,规划建设梧州至肇庆城际铁路、贺州经梧州至玉林城际铁路以及梧州动车所等。水运方面,争取开工建设赤水作业区码头二期工程等港口码头,实施西江航运干线贵港至梧州界首3000吨级航道整治工程。支持出台内河水路运输集装箱补贴政策。航空方面,培育梧州西江机场航线,建设梧州通用航空运行试验区,到2021年,梧州西江机场年旅客吞吐量达到30万人次。能源方面,开工建设岑溪天然气支线等项目。信息基础设施方面,建设数字梧州,实现城乡光纤网络和“广电云”基础网络全覆盖,城乡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4G)网络全覆盖、城市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网络初具规模。

  4.提升综合交通物流服务。整合公路、铁路、水运、航空等资源,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推动梧州港与广州港等大湾区重点港口实现港港联运。在梧州临港经济区打造多式联运枢纽,建设临港物流新城。加快梧州市商贸物流园区等专业物流智慧园区建设,完善智能物流配送体系,培育供应链物流、快递和电子商务物流等新模式。到2021年,新培育AAAA级物流企业5家,物流业增加值达到150亿元。

  (三)坚持区域协同,建设面向大湾区全面开放门户。

  5.构建“一带两翼”东融发展格局。加快主城区和藤县同城化进程,推进西江沿岸产城融合发展,打造梧州“东融”发展的战略支撑带,到2021年,力争实现全市40%以上人口、60%以上产业、60%以上经济总量集聚西江沿岸。以岑溪市为“南翼”,建设特色小镇和稀土、家电、石材等特色产业园,打造山水宜居、产业繁荣的桂东南副中心城市。以苍梧、蒙山县为“北翼”,加快建成苍梧新县城,建设六堡镇、沙头镇等特色小镇,以及东安江文化、长坪瑶乡等一批文旅项目,打造面向大湾区的绿色有机食品和旅游基地。

  6.加快发展苍海新区。建设以“大数据+大健康+大文旅”等新兴产业为支撑的产城融合生态新城,打造珠江—西江经济带的“明珠”。建设苍海产业创新园(中心)、优易大数据苍海基地、华为梧州联合创新中心等项目,打造大数据信息产业基地。建设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北科生物科技(生命谷)等项目,大力发展生物医药、健康医疗、医学教育及健康管理服务产业,打造大健康产业生态新城。推进苍海国家湿地公园、冰雪文体小镇、李济深故居等文旅项目,培育文化旅游创意产业,打造大文旅产业集聚区。实施人才乐居、金融创新和区域总部基地工程,构建苍海金融中心、人才基地和产业区域总部。

  7.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对标大湾区营商环境标准,强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入推行“一事通办”改革,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化改革。将行政职权下放、委托(或授权)给园区行使,行政审批服务前移,“以评促建”提升园区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成本、法治、信用、创新、服务和通关环境。

  8.加强创新要素对接。鼓励大湾区各类市场主体设立或共建创业创新平台,重点推进胶原蛋白、天然药物创新制剂等技术合作。积极从大湾区引进一批“候鸟型专家”“星期天工程师”。自治区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梧州引进人才及优化配套设施、建设“凤凰栖梧”人才高地和试验区“人才特区”。支持梧州学院建设桂东南高层次应用型大学、梧州高新区创建国家级高新区。加快完善桂东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配套功能。

  9.加大生态环境联合治理力度。探索开展西江跨地区生态保护补偿试点,通过资金补助、对口协作、产业融合发展、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方式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四)坚持产业为基,建设融入大湾区产业集聚高地。

  10.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新动能。加快规划建设梧州生物医药产业园,建设以长洲水利枢纽为主电源的风光水多能互补百万清洁能源基地,积极培育绿色再制造产业。加快推进国光电子产业园、珠江—西江经济带航运数据中心等项目建设,着力引进和培育若干龙头企业。到2021年,力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值达到100亿元,生物医药产业产值达到15亿元,新能源产业产值达到30亿元,节能环保产业产值达到50亿元。

  11.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加快食品加工、医药制造、林产林化、造船机械等传统优势产业“二次创业”。积极引进和培育面向大湾区市场的食品精深加工企业,发展壮大六堡茶、纸包鸡、胶原蛋白肠衣等传统特色食品。强化与大湾区在跌打扭伤、心脑血管等传统医药优势领域的交流合作,构建面向东盟和大湾区的岭南中医药民族医药产业集群。加快规划建设林产林化园区,延伸装配式建筑等建材产业链。加快提升发展内河修造船产业,培育船用机械、农用机械、精密仪器仪表等产业,发展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装备等智能制造装备。到2021年,力争食品加工产业、医药制造产业、林产林化产业、造船机械产业产值均达到100亿元。

  12.推动特色资源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绿色循环、陶瓷建材、钛白化工、石材、纺织服装等产业升级。加快建设梧州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和不锈钢制品产业园等平台,大力发展再生铜、再生铝、绿色再制造等绿色循环产业,促进钢铁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引进陶瓷釉料、陶瓷墨水、陶瓷机械等配套产业,打造广西乃至全国最大的专业、环保、循环陶瓷产业示范基地。积极引进大湾区有实力的钛白制品上下游企业,加快形成钛矿原料—精深加工—钛白粉应用产业链。大力实施石材企业“退城进园”,推进石材精深加工,配套发展会展、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建成集桑蚕饲养、蚕丝生产、丝绸加工、真丝服装、丝绸家纺于一体的纺织服装产业链。到2021年,力争绿色循环产业产值达500亿元,陶瓷建材产业产值达200亿元,钛白化工产业产值达100亿元,石材产业产值达100亿元,纺织服装产业产值达20亿元。

  13.发展面向大湾区特色农业。大力推广六堡茶、砂糖橘等优势作物种植业,鼓励发展三黄鸡、蜜蜂等特色规模养殖业,建设面向大湾区的秋冬种蔬菜基地。加快家禽养殖、蜂产品加工、生态农业等示范区建设,支持原生六堡茶、粉葛、东乡桔园等争创国家级示范区,建立农业大数据平台,积极构建与大湾区相衔接的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到2021年,力争自治区级现代农业(核心)示范区达到18个,县级示范区达到42个。

  (五)绿色引领,建设现代服务业繁荣的“东融”门户。

  14.提速发展现代服务业。支持以试验区、苍海新区及长洲岛为载体,与大湾区相关软件园区合作共建各类软件服务业发展平台。大力引进大湾区各类金融机构,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能力,争取三年内实现2—3家企业在主板上市,5—7家企业在新三板上市,200家企业在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依托梧州宝石节、六堡茶文化节、粤剧节等平台,深化与大湾区会展龙头企业合作,构建集会展、商贸、娱乐于一体的会展生态体系。支持电子商务新业态发展,加快推进试验区电子商务物流基地、梧州市商贸物流园区电子商务应用示范基地等项目建设,大力发展现代商贸服务业。

  15.优化提升城市宜居水平。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体系,畅通内外交通网络。推动地下综合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旧城区改造,提升教育、医疗、文化、娱乐等公共服务水平。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建设智慧城市,提升城市经营水平。加快建成城区人口达百万的区域性中心城市,打造大湾区一小时经济圈宜居宜业宜游的共享区。

  16.打造桂东生态旅游圈核心节点城市。加快推进以岭南文化、西江休闲、生态健康为重点的旅游项目,建设岭南文化休闲旅游名城和岭南古都文化休闲旅游目的地。规划建设西江百里画廊、西江游轮游艇基地、通航旅游小镇与飞行营地等旅游新业态项目,大力发展西江休闲水上游和空中游。以六堡茶船古道、天龙顶、石表山、永安王城等景区为主体,大力发展生态健康游,建设康养旅游核心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加强对广西“东大门”建设的统筹指导,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密切配合,在政策实施、要素保障、产业平台建设、改革试点、开放合作等方面给予指导和支持。梧州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监测评估机制,推动本计划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责任单位:梧州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管局、商务厅、生态环境厅)

  (二)强化生产要素保障。对龙头企业及其重点配套企业的新增项目,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盘子,用地计划由自治区层面统筹保障。列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的建设用地报批审查通过后,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直接由自治区核销。符合使用自治区补充耕地指标条件的,按自治区现行补充耕地政策落实占补。支持梧州市重点产业企业参加电力市场化交易,推进园区集中供气供热,建设天然气直供管道,对用气大户实行优惠气价。(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梧州市人民政府)

  (三)加大资金投入。自治区通过专项资金、鼓励参股自治区政府性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支持梧州市产业发展。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适当资金奖励梧州市强优龙头企业。对梧州市企业新产品的研发,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自治区科技计划支持。自治区以财政贴息或资本金投入等方式支持试验区发展,并协调广东省按市场化原则共同设立试验区专项基金。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试验区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产业发展,每年在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安排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支持试验区项目建设。从2019年起,自治区连续5年将试验区产生的自治区级税收收入与上一年同比增量部分,专项用于试验区基础设施建设;因征占用林地所缴纳的森林植被恢复费,由自治区按50%比例直接拨入试验区国库,专项用于项目建设范围内的绿化地植树造林。(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林业局,广西税务局,梧州市人民政府)

  《加快融入粤港澳大湾区 建好广西东大门(梧州)三年行动计划重点项目表(2019—2021年)》由梧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实施。
 

  广西战略性新兴产业城(贵港)建设

  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加快珠江—西江经济带(广西)发展的若干意见》(桂发〔2019〕13号)精神,为充分发挥贵港市作为珠江—西江经济带(广西)(以下简称经济带)中心城市作用,支持贵港建设面向粤港澳大湾区(以下简称大湾区)的广西战略性新兴产业城,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的总目标总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着力构建“南向、北联、东融、西合”全方位开放发展新格局,以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为核心,着力“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抓创新、创品牌、拓市场”,将贵港打造成为广西战略性新兴产业城。

  (二)发展目标。

  以对接大湾区为重点,以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关键,厚植发展环境,强化配套服务,做大做强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智能装备制造、精细化工、新材料等6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到2021年,基本构建起支撑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兴产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达1000亿元以上,经济带中心城市地位更加突出,初步建成广西战略性新兴产业城。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集群。

  1.做大做强新能源汽车产业。围绕建成广西第二汽车生产基地,加快推动华奥二期、腾骏汽车等项目竣工投产,积极引进新能源整车项目,构建新能源基本型轿车、纯电动轿跑、多用途汽车等乘用车全系列产品体系;推动纯电动城市客车、旅游客车、商务轻型客车产能释放;大力发展新能源专用车,拓展产品体系。强化特种钢、铝精深加工支撑,大力发展汽车用钢、汽车用铝、铝膜板,支持开发新能源汽车底盘、铝车厢。加快推进年产30万套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年产500万平方米铝膜板及10万个铝车厢、电镀工业园等项目建设,积极对接引进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和汽车电子、装饰、五金等基础零配件项目,着力补齐汽车产品链条。壮大发展新能源电动车产业,加快推进安全轮胎生产基地等一批项目建设,组建1—2家新能源电动车集团公司,支持产品转型升级。到2021年,新能源汽车及电动车产业集群实现产值达400亿元以上。

  2.壮大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大力发展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设备,积极对接引进智能手机整机制造龙头企业,持续引进一批精密手机连接件、电子传输数据线、蓝牙耳机等手机配件项目,加快推进智能手机研发制造、化合物半导体、年产200万平方米印刷电路板等项目建设,重点培育发展半导体晶片、柔性多层印制电路板、节能电子变压器、手机主板贴片等产品。大力发展信息终端设备,加快推进汽车智能充电系统、智能全景影像摄像设备等项目建设,积极发展车载智能设备和智能家电等终端产品。培育发展新型显示器件,支持研发生产基于北斗导航系统的终端产品。培育大数据及信息服务产业,支持“大数据+”和“互联网+”新业态发展。到2021年,力争实现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产值达200亿元以上。

  3.培育发展生物医药产业。重点发展中药提取产业,加强中成药、天然药物的研发和生产,支持龙头企业申请中药配方颗粒生产资质,加快推进水蛭生物技术与制药应用研发等项目,支持依托灵长类动物养殖科研基地,研发猴胎素等抗衰老中成药。支持企业开发新型生物医用材料及制品,重点发展医用高分子材料、止血材料、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等,支持发展家庭保健设备。支持特色富硒余甘果、石斛等药食同源中药材种植和富硒药食同源保健食品开发;支持发展保健酒、天然植物提取物保健产品、维生素类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到2021年,力争实现生物医药产业产值达50亿元以上。

  4.大力发展智能装备制造产业。提质升级内河先进船舶,重点发展柴油—液化天然气(LNG)双燃料系统及LNG动力船舶,支持发展大吨位运输船舶。大力发展船用电子、船用智能终端等配套产业。积极谋划机器人、无人机产业,推进智能家庭服务机器人、年产1万架以上无人机项目。大力引入工程机械及配套零部件龙头企业,重点发展木材加工机械、旋挖机等工程机械。大力发展五金配件,做强智能装备制造配套产业,支持桂平、平南发展新型环保节能小家电及卫浴、厨卫五金等产品。支持城区发展汽车基础零部件、汽车维修五金工具及家居小五金等。到2021年,力争智能装备制造业产值达150亿元以上。

  5.提升发展精细化工产业。推进覃塘产业园区作为专业化工园区建设,优化精细化工产业布局。大力发展涂料及粘合剂,加快推进年产2万吨水性漆、年产15万吨环保型人造板胶粘剂等项目建设,支持无醛、低醛环保胶水等研发生产和推广应用,加快发展涂料、净水剂、环保漆、水性漆等终端化学品。大力发展新型化工材料,加快推进年产2万吨环保级甲基环己烷、电动车安全轮胎和注塑零部件等项目建设。大力发展生物化工产业,推进乙醇等产品向精细化学品及其衍生物延伸。到2021年,力争精细化工产业产值达100亿元以上。

  6.积极发展新材料产业。重点突破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材料,大力发展高性能汽车用钢、船舶用钢、高性能铝、铜等,重点推进铝模板及铝车厢、年产20万吨光亮铜杆等一批项目建设。支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装配式建筑,重点推进覃塘装配式建筑、年产600万吨绿色环保建材等项目。打造平南纳米碳酸钙产业基地,推动产品向纳米级、医药级、食品级方向提升。积极引进碳纤维、石墨烯及其制品企业,逐步向碳纤维、石墨烯为材料的高端装备制造业迈进。到2021年,力争新材料产业产值达100亿元以上。

  (二)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平台。

  7.加快建成广西第二汽车生产基地。优先在基地布局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及零部件项目,支持创建一批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建立汽车整车、动力电池检测中心,推进汽车展览和新车发布中心、汽车试验和赛事中心、主题公园等项目建设。

  8.壮大发展中国—东盟新能源电动车生产基地。持续推动一批大品牌和优质中小企业落户,推进制动系统、控制器及减震器、高端车用仪表等一批配套项目建设,支持企业或企业联合体申报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生产资质,推进新能源电动车小镇建设。

  9.推进创建国家级综合物流园区。充分发挥贵港市毗邻大湾区和北部湾的区位优势,依托西江黄金水道,着力完善港口物流基础设施,大力发展铁路、公路、水运、航空多式联运,推进创建国家级苏湾现代综合商贸物流园区。

  10.积极创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提升贵港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水平,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产业,积极创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打造经济带新兴科技中心、创新中心。

  11.着力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功能区。支持贵港市产业园区打造以新能源汽车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为特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示范区。支持各县域工业园区依托县域优势和资源禀赋,承接特色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打造一批特色功能区。

  12.加快建设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广西园)贵港分园。支持贵港分园主动融入大湾区,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协作方面,积极推进贵港分园与广东园及广东各重点园区加强合作,将贵港分园打造成为广西对接大湾区的重要合作平台。

  (三)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引进力度。

  13.大力引进行业龙头企业。围绕新能源汽车、智能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以大湾区为重点,大力吸引世界500强、中国100强、行业前十强、单项冠军企业、独角兽企业等国内外强优企业入驻。

  14.强化关联配套及延链补链项目引进。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环节、薄弱环节和缺失环节,重点面向各产业集聚地,主动对接已入驻龙头企业的上下游关联企业,加强招商推介,大力引进产业配套或延伸项目,着力补齐产业链条。

  15.推动建立联动招商工作机制。重点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三大”“三新”(即大健康、大数据、大物流,新制造、新材料、新能源)产业招商,推动建立自治区、市、县三级联动招商工作机制,推进一批新兴产业大项目和优质项目在贵港市落地建设。

  (四)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16.创新工业招商机制。完善重大工业项目招商引资和项目推进“一把手亲自抓”工作机制,推行投资基金招商、产业链金融招商和重资产招商模式。探索“飞地经济”模式,推动贵港进一步深化与大湾区产业协作。

  17.创新工业投融资机制。鼓励市场主体发起设立各类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建设,探索建立投资项目破产清算或退出风险资助机制。支持行业龙头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供应链金融,向配套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18.创新科技支撑机制。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研究院和广西新能源电动车质量检测中心建设,建设一批公共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和企业创新平台,推动行业协同创新。优化孵化政策,推动孵化一批中小型科技企业。

  19.创新服务企业机制。突出问题导向,强化服务企业,持续完善挂点服务、分类管理等制度和工作机制,重点破解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持续优化招商引资项目服务流程,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开放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加快推动项目落地建设。

  (五)积极构建外向型发展新格局。

  20.强化与大湾区产业协作。加强与大湾区相关产业规划衔接,深化新能源汽车、智能装备制造等产业合作,实施全产业链精准承接。支持大湾区城市在贵港创建“飞地园区”,整体承接大湾区全产业链转移或整园迁移。

  21.加快西江黄金水道建设。重点推进西江航运干线高等级航道扩能升级、贵港航运枢纽二线船闸等项目和高等级过船设施建设,强化广西西江航运交易所功能,着力将贵港打造成为西江航运中心。

  22.构建多式联运交通体系。加快建设进港铁路支线、疏港铁路、疏港公路等基础设施,推进贵港至北海等城际铁路和贵港市西外环公路等项目建设。支持桂平军民合用机场及贵港城区通用机场建设,着力构建铁路、公路、水运、航空多式联运交通体系。

  23.深入实施加工贸易倍增计划。加快推进西江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设,力争尽快通过国家验收并封关运行。实施第二轮加工贸易倍增计划,重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工贸易。

  (六)推动数字化与产业融合发展。

  24.大力发展大数据及信息服务产业。加快贵港智慧城市建设,推进工业等领域大数据应用示范,积极培育“大数据+”新模式新业态,拓展信息服务业。推动“企业上云”,力争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覆盖。

  25.培育发展设计研发服务产业。推进平南编织、港北油纸伞等产品创意设计和科技融合。大力培育工业设计研发产业,重点加强设计、工艺标准和规范设计。到2021年,培育创建至少2个自治区级以上工业设计中心。

  26.推进智能制造示范。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工业制造和重大产业装备的运行水平,推进建设一批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示范项目。到2021年,累计实施智能制造示范工程5个以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加强对广西战略性新兴产业城(贵港)建设的统筹指导,将其列为全区工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重点工作事项,优先在贵港市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贵港市也要成立相关领导机构,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贵港市人民政府)

  (二)强化生产要素保障。对符合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优先纳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盘子。列入自治区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的建设用地报批审查通过后,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直接由自治区核销。符合使用自治区补充耕地指标条件的,按自治区现行补充耕地政策落实占补。支持贵港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推进园区集中供气供热,对用气大户实行优惠气价。(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广西电网公司,贵港市人民政府)

  (三)加大资金扶持。自治区财政安排适当资金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给予补助。对拥有国家发明专利证书和医疗器械注册证的重大医疗器械创新产品首次在贵港市实现产业化的,按照规定给予一定奖励。支持贵港市建设广西工业学院、广西物流职业技术学院等高等院校和一批中职院校。自主研发并在贵港转化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新产品的研发,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自治区科技计划给予支持。(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局、科技厅、教育厅,贵港市人民政府)

  (四)强化金融保障。引导贵港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争取自治区新兴产业直接股权投资支持,鼓励贵港市参股自治区各类产业投资基金。推进工业投融资机制创新,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上市或挂牌融资,对成功上市或在“新三板”挂牌的,在享受自治区现有奖励的基础上,也可享受其他奖励。(责任单位: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贵港市人民政府)

  (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自治区财政对广西战略性新兴产业城(贵港)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资金补贴,重点支持广西第二汽车生产基地和保税物流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沿江产业布局的统筹规划和岸线保护利用,完善产业园区环保设施建设,强化污染监测和综合防治。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港口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贵港市人民政府)

  (六)持续优化发展环境。全面对标大湾区营商环境,全面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五个优化”、投资项目审批“五个简化”等改革措施。建立普惠制扶持奖励政策,落实降成本政策措施。(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贵港市人民政府)

  (七)强化督促问效。贵港市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进度和责任单位。制定科学高效的推进机制,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责任单位:贵港市人民政府)

  《广西战略性新兴产业城(贵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重点项目表》由贵港市人民政府印发实施。

  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贺州)建设

  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加快珠江—西江经济带(广西)发展的若干意见》(桂发〔2019〕13号)精神,为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以下简称大湾区),加快建设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的总目标总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以“推动大创新、实施大开放、培育大物流、发展大旅游、构建大健康”五大新引擎为抓手,推动贺州高质量发展,着力构建“南向、北联、东融、西合”全方位开放发展新格局,把贺州建设成为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

  (二)发展目标。到2021年,新经济新业态新产业集群发展加快推进,融合联动的产业体系初具雏形,互联互通设施体系进一步完善,开放合作体制机制基本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成为新增长点,发展动能加速转换,示范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贺州市经济社会综合实力争取在广西提升两位。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交通基础设施“东融”行动。

  1.打造铁路大通道。加快柳州经贺州至韶关铁路、益湛铁路永州至玉林段电气化改造、贺梧城际铁路、贺州市动车组存车场等项目前期工作,谋划建设河池经柳州至贺州高铁、永州至贺州客运专线、贺州至肇庆货运铁路等项目。到2020年,力争柳州经贺州至韶关铁路、益湛铁路永州至玉林段电气化改造项目实现开工建设;推动增加贺州始发往南宁、广州方向的动车组,争取桂林至香港高铁停靠贺州站。

  2.完善公路网络建设。加快建成贺州至巴马高速公路(贺州段)、信都至梧州高速公路(贺州段)、二广高速连山至贺州高速公路(广西段)、永贺高速公路贺州支线,谋划建设广东广宁经昭平至平乐高速公路(贺州段)、信都至广东南丰高速公路(贺州段)。推进国省干线、出省公路改扩建,加快实施朝东至湖南桃川公路、铺门至广东南丰公路、钟山至平乐源头公路等路网项目。

  3.提升内河航运能力。加快推进桂江扩能工程建设,协调广东方面同步推进贺江扩能工程建设,尽快打通融入大湾区的水路通道。2019年,力争开工建设扶隆航电枢纽和桂江京南二线船闸改扩建项目;2020年,争取开工建设桂江马江段Ⅳ级航道。

  4.构建空中便捷通道。加快推进贺州支线机场、城区通用机场、黄姚通用机场建设,积极推进钟山、富川通用机场前期工作。完善贺州支线机场、城区通用机场配套设施,建设集航空体验、通航制造、飞行培训于一体的贺州通航综合产业基地。

  5.推进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加快发展大数据产业,推动示范区纳入省际骨干数据网络枢纽节点建设规划和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试验网络建设计划。推进贺州市综合运输公共信息平台、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设,加快建设贺州政务云、工业云等平台。

  (二)开展产业“东融”行动。

  6.加快主导产业发展。培育壮大碳酸钙、装配式建筑龙头企业,重点推进大理石板材和人造岗石生产线、无机胶凝材料、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等项目建设,创建全国碳酸钙产业示范基地、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加快与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铝产业投资企业等区内外企业合作,重点实施新能源材料及钢铁产品深加工项目,推进钢铁高新技术产业园、桂东电子退城进园迁建等。创建铝电子新材料产业联盟,建设铝电子新材料产业研究中心。到2021年,实现碳酸钙产业总产值600亿元,装配式建筑、铝电子、汽车零部件产业总产值达到200亿元。

  7.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创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点推进数字贺州产业园、健康云港产业园、倍易通电子产业园等三大新兴产业园区建设,加快柔性透明显示屏生产线、铝电子信息产业、贺州通用航空产业新城等重大项目建设,培育壮大新经济新业态。到2021年,新兴产业园区产值达到100亿元。

  8.加快文化旅游业发展。推进姑婆山、黄姚古镇创AAAAA级景区和国家旅游度假区工程。深入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内涵,规划建设潇贺古道文化旅游带、特色旅游文化名村、文化旅游休闲基地。深化与粤桂黔高铁经济带旅游联盟、桂粤湘古道文化旅游联盟城市合作,推动与广东省清远市合作开发森林旅游线路。到2021年,力争黄姚古镇成功创建AAAAA级景区,实现广西全域旅游示范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覆盖全贺州。

  9.发展健康养生产业。加快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市建设,鼓励大湾区社会资本参与贺州养老产业发展,重点推进黄姚东潭岭医养结合示范区、姑婆山小镇、广西锦绣国际康养城、贺州市华南民族医疗护理院等项目,建设贺州国际健康长寿论坛永久会址。鼓励举办和承办国家级、自治区级户外运动赛事,大力发展长寿养生食品系列品牌。建设中医药壮瑶医药养生保健基地,打造贺州国际生态康养基地。到2021年,力争全市建成各类养老机构70家,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35张以上。

  10.发展现代物流业。推进电子商务与第三方物流互动发展,力争与京东等电子商务企业合作建成2个区域性快递物流集配中心。大力培育物流企业,重点支持大皇蜂无车承运人平台试点企业建设运营。加强货运枢纽集疏功能,推动多式联运发展。

  11.发展现代金融业。推动设立村镇银行,鼓励大湾区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服务“东融”产业合作。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将贺州列为业务发展和信贷支持重点区域,积极争取专项信贷资金支持。加大广西投资引导基金对示范区支持力度,按市场化方式支持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

  12.壮大现代特色农业。大力发展绿色生态有机农业,推动与大湾区城市、企业等共建农业合作示范项目,加快建设广西(贺州)健康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创建田园综合体,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加快建设贺州现代农业生态循环产业示范园、长寿养生产业园、八步区农产品和林产品生产加工基地等项目。实施现代特色农业品牌提升行动,宣传推广地理标志性农产品。出台财政、金融保险、贷款贴息、检验检疫等方面支持政策,促进农产品进出口贸易。到2021年,建成15个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基本建成大湾区绿色生态健康食品供应基地。

  13.加大科技研发力度。加强主导产业技术研发,重点推进国家碳酸钙产品质量检验中心、贺州高新区产学研基地、华润循环经济高新技术研发与应用综合体等项目。加快农业科技研发,促进供港果蔬、脐橙、茶叶等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创新。加强生态健康产业关键技术研究,重点开展康复养生养老和地方特色中药、民族药、天然药物关键技术及新产品研发。到2021年,示范区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全区平均水平。

  (三)开展平台“东融”行动。

  14.创新产业合作平台。加强与大湾区行业协会、高端智库等机构的交流合作,重点引进大湾区技术检测、咨询评估、技术服务等平台,推动设立中国科技开发院贺州分院。创新资本招商、规划招商和孵化招商模式,加快在深圳建设贺江新产业育成中心、在贺州建设产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和产业化生产基地,实现育成项目在示范区进行产业化再开发和转化。到2021年,示范区累计引进项目100个以上,总投资超过200亿元。

  15.优化园区合作平台。推进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广西园)贺州分园建设,重点实施旺高工业区基础设施建设、广西东融产业园高端陶瓷产业园、贺州产业园区标准厂房等项目。加快中国—东盟石材·碳酸钙展示交易中心、贺州临港产业区等服务业集聚区规划建设。瞄准大湾区新兴服务业、新型制造业,探索“飞地经济”合作,在广西东融产业园、旺高工业区等园区设立“双飞地”产业合作园区。到2021年,示范区标准厂房面积达到30万平方米以上,建成12个市级以上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16.打造招才引智平台。完善贺州驻广州、深圳招才引智工作平台,推进与大湾区建立常态化的人才交流机制。加强人才小高地、博士后工作站建设。探索采用股权激励、岗位分红等方式吸引人才,建立贺州市高层次人才工作服务基地、产学研中心。推动贺州学院更名工作,支持贺州学院联合区内外医学院校、医院、康复机构开设康养专业。

  17.建立“飞地经济”合作平台。探索与大湾区城市政府、行业协会、企业共建共享飞地园区,共同设立投融资公司,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园区开发和运营管理。允许示范区投资公司将名下由出让方式取得的部分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采用独资、合作、特定项目租赁等多种形式进行园区合作开发。鼓励大湾区各类技术创新孵化机构设立飞地平台,探索科研孵化前台在大湾区,生产转化后台在贺州的“双飞地”发展模式。

  (四)开展市场体系“东融”行动。

  18.推进市场对标建设。加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清理妨碍与大湾区市场融合的政策规章。与大湾区城市探索建立协同的市场执法标准和协调机制,实现市场主体基础信息互联互通、市场监管信息共享共认、市场监管措施协调联动、消费者异地投诉处理和行政执法相互协作。

  19.健全生产要素市场。推动供水、燃气、垃圾、污水和固废处理等领域定价机制改革,探索市场化定价机制。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适当调低工业项目土地出让底价,支持企业通过提高工业用地容积率等方式提高土地利用率。持续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支持符合条件的用户积极参加电力市场化交易。试行服务业类企业用电价格根据国家及自治区有关规定按工业标准执行。探索建立与大湾区的利益共享和成本分担机制。

  20.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对标大湾区,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东融”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加快建设大数据支撑平台,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服务方式,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和投资项目全程代办,加强对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督察问责。落实放宽外商准入限制政策,放宽港澳专业人士执业许可。

  (五)开展公共服务“东融”行动。

  21.推动文化交融发展。充分利用大湾区新媒介,加大贺州文化宣传推广力度,共同策划举办国际健康长寿论坛、大湾区高层次人才“寿城行”活动。重点打造“临贺长歌”、“麒麟情缘”实景演出等文化精品节目。加强与大湾区城市间的文化交流合作,共同举办文化遗产展览、展演,保护和开发利用贺州文物古迹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联合开展青年大联欢活动,推动贺州纳入粤港澳青年文化之旅、香港青年内地交流资助计划实践基地。

  22.深化医疗健康领域合作。探索与大湾区合作建设“互联网+”医疗健康医养结合应用平台,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加强与大湾区医疗健康企业、机构交流合作,鼓励大湾区投资实体在示范区新设医疗机构或合作办医;加快贺州市人民医院城东分院、贺州市中医医院综合楼、贺州市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等项目建设,打造“住几天管用”品牌。探索将经认定的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试点,推动康复治疗、护理养老服务项目纳入医保范畴,内设养老床位享受床位运营补贴政策。

  23.推进社会治理合作。借鉴大湾区经验,创新社区管理模式。加强与大湾区城市在社会治安、应急管理、食品安全、公共卫生等方面的合作,搭建互联互通的综合信息系统和跨省区协作平台。落实粤桂扶贫协作工作清单,推进扶贫车间项目、双方高级中学牵手工程等事项。推动与大湾区城市开展劳务合作。

  24.开展生态共建共治。探索建立贺州市与广东省肇庆市等西江下游地区环境联防联控合作协调工作机制和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协调处理机制。加大生态建设投入力度,重点实施贺州市水环境治理与城市综合发展、贺州市生态环境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桂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项目。

  25.打造与大湾区相融的文化生活圈。全面实施中心城区品质提升三年行动,重点推进贺州城区主次干道提质改造工程、东融大酒店、东融广场等项目建设,优化东融新区、“一江两岸”布局,打造“山水园林长寿城”。积极引入大湾区资金和技术参与贺州乡村设施、人居环境改善等项目建设,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将贺州打造成为大湾区康养旅游首选地。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本计划实施的协调和指导,进一步细化相关政策措施并推动贯彻落实,在规划编制、项目安排、政策出台、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指导和支持,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贺州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责任单位: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贺州市人民政府)

  (二)强化政策支持。自治区研究出台支持示范区创新发展、先行先试的具体政策。按照确有需要、有限承接的原则,除按国家规定必须由自治区审批的事项或项目外,将部分省级经济管理权限下放给贺州市,在财政、投融资、土地、城建、人才、项目、价格管理、民生等方面给予贺州市更大自主权。(责任单位: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贺州市人民政府)

  (三)加大资金投入。加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力度,统筹安排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乡村振兴等专项资金支持示范区建设。自治区综合考虑贺州市政府债务状况,优先安排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支持示范区建设。(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贺州市人民政府)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调动社会各界为示范区建设出谋划策、贡献力量。支持示范区各级领导干部到大湾区考察学习、挂职锻炼。(责任单位:贺州市人民政府)

  (五)强化督促问效。贺州市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进度和责任单位。制定科学高效的推进机制,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责任单位:贺州市人民政府)

  《贺州市建设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重大项目表》由贺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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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拔萝卜的萝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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