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4月10日 来源: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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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库移民搬迁安置实施情况汇报

  环江县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

  2014年4月10日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帮助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水库移民搬迁安置有关政策,按时按质完成境内水电站工程库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任务,目前各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移民群众安居乐业,生产生活水平逐年提高,基本实现了“搬得出、住得下、有发展、能致富”的工作目标。现汇报如下:

  一、搬迁安置情况及现状我县境内已建和新建的水利水电工程水库29座,其中中型2座,小型27座。现有水库移民涉及人口1.5万多人,占全县总人口的3.75%,分布在全县的9个乡(镇)30个行政村79个村民小组。其中有水库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任务的主要由下桥、宝坛、江色等3座已建的中小型水电站产生,截至到2008年6月,已完成库区内9个受淹村屯的搬迁安置任务。结合各库区实际情况,主要采取外迁和就地后靠两种移民安置方式,建设了龙江、高龙、谷洞等3个外迁安置移民点和新洞、拉才、龙黑、汝则、达敢等5个后靠安置移民点,现有搬迁安置的移民136户504人,分布在我县境内3个乡镇3个行政村。各移民安置点均实现了通路、通水、通电,土地资源配置较合理,利于移民长远发展需要,宝坛、江色水电站对库区征淹的耕地实行了长期补偿政策,移民不用耕作每年都有一笔稳定的收入,生活得到很好保障,解决了移民失地后的后顾之忧。大部分的移民户建有二层以上的楼房,屯内道路全部硬化,排水排污、文化活动场所等配套设施较为完善,移民居住环境与原库区内相比有了明显的改变,经济收入水平逐年提高,据初步统计,2013年全县搬迁安置的移民村屯人均纯收入达4500元以上,大大超过了原在库区内的收入水平,与当地村屯的差距逐步缩小。

  二、主要经验对宝坛水电站、江色水电站库区实行长期补偿的移民安置模式,消除了过去移民安置工作“重工程,轻移民”的思想影响,解决了移民的生产生活困难,为移民的生存与未来发展给予了机会与空间。电站业主、库区当地县政府和移民村屯分别签订长期补偿协议书,作为兑现长期补偿费的主要依据,为实现库区和谐稳定和长治久安奠定良好基础。

  三、工作措施及成效(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县委、县政府对库区移民搬迁安置实施工作高度重视,在每次组织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时,明确县委或县政府一名分管水库移民工作的领导亲自挂帅,组织指导涉及搬迁安置的各项工作,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把工作谋划在前,部署在前,为按时按质完成搬迁安置任务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部门配合,形成合力。水库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没有各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仅靠移民部门的单一力量是无法组织开展的。因此,在开展库区移民搬迁安置的各个关键阶段,我县移民、国土、建设等县直相关部门及库区所在地的镇、村密切联系,加强沟通,依照有关政策法规,共同克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搬迁安置进度。同时,加强做好移民搬迁初期阶段的扶持工作,整合部门各类资金,帮助移民解决生产生活上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引导移民群众积极搞好生产开发,移民群众生产生活有序,社会秩序稳定,社会经济平稳发展。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目前国家的水库移民政策法规不健全,导致移民容易产生攀比心理,影响工作的推进。目前全国制定的关于水库移民前期补偿和后期管理的政策文件有《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和《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而各地在实际开展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中,尤其是移民被征淹实物指标补偿方面,补偿标准文件不同,“一库多策”的现象普遍存在,致使移民与电站业主、政府之间经常发生矛盾对峙,影响库区和谐稳定,加重移民部门工作压力。

  五、意见和建议(一)建议在实施生态移民搬迁工作中,实行“有土安置”政策,合理配备土地资源,加大前期扶持力度,避免出现返迁返贫现象。

  (二)整合部门资金对移民安置点按新农村标准组织建设,切实改善移民居住环境,增强移民到新安置点后发家致富的信心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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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p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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