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9月07日 来源:梧州日报 作者:李柏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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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苍梧县有13个少数民族,辖区内少数民族人口约为2500人,全县有1个壮族聚居村,有2个瑶族聚居村,有7个少数民族杂居村。近年来,苍梧县充分发挥新时期新阶段统一战线在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的重要作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方针、政策,鼓励引导少数民族为苍梧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2006年以来,苍梧县获得国家、自治区、梧州市三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大大改善了少数民族聚居区出入难、饮水难等问题。目前,苍梧县呈现出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的良好局面。

  新形势下,苍梧县加大对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扶持力度,逐步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推动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

  由于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的差异,沟通和理解不够而产生摩擦

  发展不平衡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目前,有些村还没有硬化道路,给村民的生产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也阻碍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发展的不平衡容易导致相邻关系不和谐,引发土地、山林等纠纷。比如2014年,狮寨镇大昌村村民因修建路问题,涉及农田边界而引起纠纷三起。

  因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而引发矛盾纠纷。个别单位和个人对民族政策、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和民族文化了解不够,相互沟通困难,不愿意接纳少数民族群众或落实民族政策,在安排墓地问题和外来少数民族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难的问题上容易发生摩擦。由于汉族和少数民族混居一起,土地划界不清,互争土地,宗教信仰和民族文化了解不够,容易引发纠纷。

  民族工作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差距

  思想认识不到位。少数干部对民族工作仍停留在表面上,仅仅停留在解决群众生活困难和帮扶层面上,没有从更深层次去探索如何创新开展这项工作。比如,在每年的民族团结宣传月中,各部门各单位的参与积极性并不高。

  民族工作机构设置不合理。随着国家越来越重视民族工作,民族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民族工作重要性越来越突显。目前,县一级民族宗教部门与县委统战部联合办公,同一套人马,一定程序上不利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开展。目前,苍梧县各镇没有从事民族宗教工作的专职人员,均由统战委员分管。

  加强民族工作的建议

  健全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建议从自治区到各县(市、区)建立统一的民族宗教工作机构和机制,进一步加强沟通与联系,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同时,结合实际,建立适合当地的管理机制和方法,有效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各种纠纷和突发事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抓好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新闻媒体、报刊、门户网、民族宗教信息等宣传渠道,广泛深入宣传民族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民族团结方针、政策,促使民族团结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扩大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覆盖面。

  加强联谊和沟通。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和习惯,加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的群众联系,增进理解和支持,依法合理处理各种矛盾纠纷,加大少数民族地区扶持力度,帮助他们脱贫致富,在政策、资金上给予倾斜。在少数民族重大节日,采取不同方式给以慰问和祝贺,增进感情和交流。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少数民族代表人士联谊会,互相沟通、增进友谊,起到加强团结、妥善处理纠纷的桥梁纽带作用。

  挖掘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文化内涵。充分发掘各民族团结友爱、和睦相处的优秀文化传统,成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新的民族精神有机组成部分。促进不同民族文化的交流、借鉴和融合,解决不同民族因文化价值差异而导致的冲突。

  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和培训,特别是加强村(社区)“两委”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民族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会有效地避免矛盾发生。提高少数民族干部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健康素质,促进相互学习,加强民族团结。

  (作者单位:苍梧县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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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p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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