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5月10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罗宝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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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是强化农业基础地位、统筹城乡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农民收入、改善农村民生的重要保证,是密切党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途径。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县委、县政府以推行“阳光惠农”工作为载体,对如何抓好强农惠农工作进行有益的探索,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做法:

  选好载体,以点带面

  推行“阳光惠农”工作分为两大步骤。

  其一,切实抓好试点工作。2011年9月,县委、县政府在环江大才乡先行试点,以“十五个一”为载体,启动大才乡“阳光惠农”工作。“十五个一”是:成立一个组织领导机构,制定一个方案,开设一个政策查询室,设定一个岗位职责,建立一个电子查询数据库,建立一本台账,收集一套相对集中完整的政策文件,收集一套反馈记录材料,设有一本督查记录本,设有一盒督促检查材料,设置一个政策公开宣传栏,设置一个资金发放情况公布专栏,定有一个负责人,开通一个举报电话和设立一个举报电子邮箱。试点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使群众对强农惠农政策知晓率达90%以上。

  其二,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全县推开。主要措施有:一是及时推行“阳光惠农”工作现场会,认真总结试点经验;二是全面推行“十五个一”的操作模式;三是加强对惠农资金的监管。县纪检监察机关和各乡镇纪委把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作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来抓,从惠农资金项目的登记到发放各个环节,不断强化监管力度。

  成效:

  农民真正得实惠

  其一,群众的强农惠农政策知晓率明显提高。在推行“阳光惠农”工作中,各乡镇党委政府及县直有关部门通过广播、电视台、公开栏、宣传手册和政策查询室等多种平台,公开宣传强农惠农政策,重点公开宣传惠农资金的拨付、发放、使用及办理程序,基本实现了强农惠农政策农村全覆盖,群众的强农惠农政策知晓率明显提高。

  其二,资金拨付实现“零差错”。“阳光惠农”工作使惠农资金公开透明运作,所有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按照有关法规要求,不断完善机制、规范程序。在资金流动的各个环节严格把关,确保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格审批,防止资金截留、挪用等现象发生,并做到该发的资金一分不少,该给的农户一户不漏,实现了资金拨付“零差错”。

  其三,民主制度进一步完善,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由于严格按照“十五个一”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各种惠农资金公开透明运行,群众监督渠道顺畅,资金发放对象准确、标准合理,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思考:

  着眼于四个“进一步”

  从开展“阳光惠农”工作的实践看,还存在着政策宣传不到位、工作没有严格按照“十五个一”规定要求操作到位、缺乏完善的配套制度等问题。因此,完善这项工作,要着眼于四个“进一步”。

  其一,进一步营造宣传“阳光惠农”工作浓厚氛围。召开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干部会,围绕“阳光惠农”工作的“十五个一”内容要求及强农惠农政策开展专题培训;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最大范围公开宣传“阳光惠农”工作“十五个一”的操作方法和有关强农惠农政策;组织县、乡镇、村(社区)工作队,广泛向群众讲解“阳光惠农”的运作方式及政策内容。

  其二,进一步加强督查,确保“阳光惠农”工作落实到位。从督查方法上,采取日常检查与重点督查、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从督查主体上,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组织协调财政、审计、林业、人社、住建、民政、卫生、计生等部门,重点督查组织领导是否到位、人员责任是否到位、宣传工作是否到位,尤其是“十五个一”是否真正操作到位,推动“阳光惠农”工作扎实开展。

  其三,进一步建立健全“阳光惠农”工作配套制度。这是确保“阳光惠农”工作常态化的重要措施。一要坚持民主评议制度。民主评议是确保惠农政策受益对象准确、标准合理的关键环节,各村应成立由“两委”代表、党员代表、村民小组长(自然屯负责人)、群众代表组成的强农惠农民主评议小组,所有惠农政策受益对象都要经过民主评议小组开会讨论确定,后逐级上报审批。二要建立调查核实制度。各类惠农政策有不同的受益对象,各实施单位和乡镇要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底数,严格按照村“两委”提议、民主小组评议、乡镇审核、实施单位部门审批的程序确定对象。三要健全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坚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专账管理、专人核算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全面落实项目资金管理报账制和项目法人责任制等制度,确保资金安全有序运行。同时,对惠农资金实行备案制度。

  其四,进一步加强“阳光惠农”工作经费保障。建立以财政拨款、单位自筹、社会各方面赞助的保障机制,加大对“阳光惠农”工作经费的投入。必要开支的专项经费,列入年初的财政预算,确保“阳光惠农”工作正常运转。

  (作者为中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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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圆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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