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3月26日 来源:广西自然资源厅网站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郑冬霞同志(女)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三级主任科员。

  (桂自然资党发〔2021〕1号)

  免去林燕琼同志(女)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地质勘查管理处三级调研员职务,提前退休。

  免去黄宜勇同志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人事处三级调研员职务,提前退休。

  免去周发达同志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一级主任科员职务,提前退休。

  (桂自然资党发〔2021〕2号)

  黄德佳同志任中共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免去刘庆强同志的中共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1〕3号)

  2021年1月8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印发《关于杜新波同志挂职的通知》(桂组干字〔2021〕8号)。

  现予转发。

  (桂自然资党发〔2021〕4号)

  李毅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桂自然资党发〔2021〕5号)

  覃燕由同志任中共来宾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免去甘显汉同志的中共来宾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1〕6号)

  刘勇同志(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兼>)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19年12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桂自然资党发〔2021〕7号)

  黄飞波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处长。

  施杰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地质勘查管理处二级调研员,免去其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处长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1〕8号)

  梁田同志任北海市自然资源局局长、党组书记、一级调研员。

  免去黄飞波同志的北海市自然资源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1〕9号)

  免去凌光振同志的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1〕10号)

  宇鹏同志任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正处长级,试用期一年)。

  刘平同志任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教务科研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苏正国同志任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王根伟同志任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教务科研处副处长,自然资源工程系主任(兼)(试用期一年)。

  吕运启同志任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吴劲梅同志(女)任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处长(副处长级,试用期一年)。

  潘章斌同志任广西自然资源职业技术学院图文信息管理中心主任(副处长级,试用期一年)。

  (桂自然资党发〔2021〕11号)

  王国爱同志任百色市自然资源局一级调研员。

  黄小伟同志任百色市不动产服务中心主任(副处长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冯照华同志的百色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1〕12号)

  2021年1月8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分别印发《关于吴锡熹同志任职的通知》(桂委〔2021〕61号)、《关于吴锡熹同志免职的通知》(桂组干字〔2021〕30号),2021年1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吴锡熹同志免职的通知》(桂政干〔2021〕22号)。

  现予转发。

  (桂自然资党发〔2021〕13号)

  肖慧同志任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级调研员。

  李冠环同志任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级调研员。

  谢名志同志任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级调研员。

  粟晓平同志任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级调研员。

  熊明裕同志任柳州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支队三级调研员。

  (桂自然资党发〔2021〕14号)

  赵志萍同志任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二级巡视员。

  (桂自然资党发〔2021〕15号)

  免去龙杏华同志的来宾市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1〕18号)

  免去李继昭同志的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党组书记、一级调研员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1〕19号)

  免去谷传太同志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1〕20号)

  免去沈先明同志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1〕21号)

  毛杰同志(女)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处处长、一级调研员,免去其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财务与资金运用处处长、一级调研员职务。

  陈祖标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财务与资金运用处一级调研员,免去其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处一级调研员职务。

  蒋立敏同志(女)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处二级调研员,免去其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处处长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1〕22号)

  黄培广同志任河池市自然资源局三级调研员。

  曹志森同志任河池市自然资源局四级调研员,免去其河池市自然资源局总工程师、党组成员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1〕23号)

  朱真同志兼任南方石山地区矿山地质环境修复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办公室副主任。

  (桂自然资办〔2020〕70号)

  叶宗达同志兼任南方石山地区矿山地质环境修复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办公室主任。

  文斌同志兼任南方石山地区矿山地质环境修复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办公室副主任。

  (桂自然资办〔2020〕71号)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李华新
分享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