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5月29日 来源:北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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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王大春辞去北海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0年5月29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北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大春因到龄退休辞去北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

  报北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职名单

  (2020年5月29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

  免去:

  杨雪云(女)的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二

  任命:

  卢前为北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吴金巍的北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三

  任命:

  唐海波为北海海事法院院长。

  免去:

  梁炳扬的北海海事法院院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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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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