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5月28日 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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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一)

  免去:

  甘承会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二)

  决定任命:

  黄洲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

  决定免去:

  莫恭明的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三)

  任命:

  莫宗艳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韦伟强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庭长;

  贺利研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陆德胸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孙宝林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禤达宇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陈礼国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

  王运伟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第二庭副庭长。

  免去:

  莫宗艳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庭长职务

  陈礼国、王运伟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孙宝林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权彤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四)

  任免:

  李枫为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马保坤、陈恒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周玲的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检察员职务。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主管主办的机关刊物《当代广西》发布自治区近期人事任免(2017年第10期),具体内容如下:

  自治区党委决定——

  邓国富同志任广西农业科学院党组书记;

  李楚同志任共青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书记,免去白松涛同志的共青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书记职务;

  范世祥同志任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书记,免去金坚强同志的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书记职务;

  金坚强同志任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党组书记,免去谭勇同志的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党组书记职务。

  自治区人民政府经研究决定——

  商娜红同志(女)任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免去钟文干同志的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职务;

  梁毅同志任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巡视员,免去其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厅长职务;

  蒋桂雄同志任自治区林业厅副巡视员,免去其自治区林业厅总工程师职务;

  免去唐纪良同志的广西大学正厅级调研员职务;

  免去蒙丽珍同志(女)的广西财经学院副院长职务。

  另据《贺州日报》5月24日消息,钟得志、唐毓流同志职务调整——

      报纸原文如下——

  自治区党委批准,钟得志同志任中共贺州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唐毓流同志不再担任中共贺州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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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芝洲莫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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