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5月17日 来源:河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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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池网讯(记者 龙 隆)5月17日上午,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何辛幸主持召开河池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人事任免案,决定任命韦朝晖为副市长。

  本次会议应到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9人,实到会36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上,市委常委、副市长李建设宣读了市人民政府市长关于提请审议任职的议案,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宣读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关于提请审议的任免职案,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作了关于提请任职人员的说明。

  会议通过电子表决方式,对相关任免职案进行表决。决定接受李楚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请求,免去黄大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委员职务,免去罗大庆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任命韦朝晖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任命彭坚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随后,何辛幸为新任命的副市长韦朝晖颁发任命书。他希望受任命的同志珍惜组织的培养和重托,不负人民期望,珍惜时代提供的机遇和舞台,按照党和人民的要求,以任命为新起点,在任期内,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真抓实干、履职尽责,勤政廉政、不懈努力,为建设幸福新河池贡献自己的力量。

  会议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新任副市长韦朝晖面对国旗庄严宣誓。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育伟监誓宣誓。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丹葵、吴家权、莫振祖、韦桂元,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蓝瑞轩出席会议。

  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17年5月17日河池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韦朝晖(女)为河池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二)

  任命:

  彭 坚为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黄大东的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罗大庆的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楚辞去河池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7年5月17日河池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河池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接受李楚因工作变动辞去河池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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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芝洲莫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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