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吴国友辞去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2017年3月20日百色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百色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吴国友辞去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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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芝洲莫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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