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1月12日 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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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17年1月1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

  方 芳(女)为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免去:

  韦文珍的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方 芳(女)的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

  决定任命:

  刘俊为自治区农业厅厅长;

  蒋连生为自治区商务厅厅长;

  石东龙为自治区外事办公室主任。

  决定免去:

  白希的自治区农业厅厅长职务;

  王乃学的自治区商务厅厅长职务;

  李文杰的自治区外事办公室主任职务。

  (三)

  任命:

  禤达宇、张芳、杨波、韦锋、雷胜、植勇建、覃晓宁、徐晓丹、梁春松、徐丽、扈淼、雷振霞、黄秀军、纪娜、李俊思、宿薇、唐玉迪、黎兆丰、谭刘宽、刘茂盛、林国华、叶坚、陈伟红、谢素恒、麦青、万晓敏、黄少迪、韦志勇、李萍萍、陈丹、李成渝、冼锐、朱子聪、王华妍、陈家添、阮传华、韦荣龙、禤柔伶、黄滔滔、梁冬云、黄文臻、曾亦桦、陈惠、李延、韩胜强、吴朝晖、韦华国、熊梅、王小成、张丽丽、班艳、赵元松、何厚伟、彭峭岷、兰丹丹、李娜、张国华、杨钉、张小宾、蒋凤琰、陆海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黄雪、张红娟、袁宇飞、覃瑞晟、韦圆圆为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员。

  免去:

  廖庆峰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四)

  任命:

  梁仁昌、李书东、毛毅强、陆青柏、吴杰雄、黄琳、郑燕、康大钧、全辽伉、卢达芳、廖添红、苏琼、吴汪义、温程捷、欧满华、彭毅君、李芝渺、李小龙、王伦锋、范涛、王国韶、华成斌、吴然、周斌、刘明忠、吴永良、冯孟锦、王冰、黄强、吴庆清、方跃彪、梁智俊、罗尚志、覃春齐、刘国平、王其茂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韦义、朱晓华为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吴荣宇为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陈自印、夏日龙、谢海兵、黄紫锋、廖子淞为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检察员。

  免去:

  朱晓华、邓忠扬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顿兴刚的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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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芝洲莫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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