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5月26日 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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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免去:

  冯恒(女)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职务。

  (二)

  任命:

  唐海波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梁文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

  免去:

  林立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唐海波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职务;

  梁文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职务;

  韦晓云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陈影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许忠荣的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职务。

  (三)

  任命:

  岑昭娴、韦盛隆、黄思艳、程睿、蒋礼华、曾涌、黄常乾、覃业强、孙桂江、郭晋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梁松、刘彩芬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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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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