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4月15日 来源:河池日报 作者:记者 韦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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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池讯 (记者 韦剑平) 4月14日下午,受河池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何辛幸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育伟主持召开河池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有关事项,决定任命李建设为河池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中心城区黄标车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申请自治区代理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的议案》《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将河池市大任产业园区生活给水和工业给水工程项目财政补贴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议案》《河池市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实施办法》等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银建军、骆宇敏、苏志宏、韦桂元,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何以德参加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罗铿,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另外,4月15日上午,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法制讲座,讲座主题为201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邀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唐政作专题讲座。

  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16年4月14日河池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李建设为河池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二)

  决定任命:

  韩志平为河池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三)

  批准任命:

  陆汉刚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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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芝洲莫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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