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27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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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任命冯恒(女)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免去其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蒋志农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职务。 

 

  二

  决定任命黄伟京为自治区财政厅厅长;

  免去苏道俨的自治区财政厅厅长职务。

 

  三

  任命

  管小平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韦宝镇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钟自彬、古华强、何锦松、杜应参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李沃泉、朱栋良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林平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管小平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四

  任命

  何立新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刘翔、黄家海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崔新国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杨小青、何健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翔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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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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