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4月07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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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任潘娟同志(女)为北海市教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刘瑜同志(女)为北海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麻三山同志为北海市文化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周妮娜同志(女)为北海市招商促进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二○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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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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