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31日 来源:南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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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30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吴 炜为南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

  黄朝科为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彭安明为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陈俊洁为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谢  力为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黄海善为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朱广新为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温守东为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卢  全为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何克敏为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银玉珍的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雷均茝的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孟婵的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陈  平的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黄丽华的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罗百宁的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卢  全的南宁市茅桥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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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anm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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