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06日 来源:防城港市人大常委会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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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防城港市人大”消息:2025年10月29日,防城港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决定:接受刘红梅因工作变动辞去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公开资料显示:刘红梅,女,汉族,1976年3月出生人,湖北应城。1999年7月参加工作,2007年4月加入民盟,武汉大学基础医学院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理学博士。

  1994年09月—1999年07月,咸宁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大学学习;

  1999年07月—2006年06月,咸宁医学院生物化学专业教师(其间:2002年09月—2005年07月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攻读硕士学位,获得医学硕士学位);

  2006年06月—2008年07月,咸宁学院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实验室主任;

  2008年07月—2011年10月,咸宁学院办公室副主任;

  2011年10月—2016年05月,湖北省通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016年05月—2016年08月,湖北省咸宁市科协主席;

  2016年08月—2017年01月,湖北省咸宁市科协主席,民盟咸宁市委副主任委员 (其间:2011年09月—2016年12月武汉大学医学部基础医学院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攻读博士学位,获得理学博士学位);

  2017年01月—2021年02月,湖北省咸宁市科协主席,民盟咸宁市委副主委,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21年02月—2022年01月,湖北省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民盟咸宁市委副主委;

  2022年01月—2022年04月,湖北省咸宁市政协副主席,咸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民盟咸宁市委副主委;

  2022年04月—2024年10月,湖北省咸宁市政协副主席,民盟咸宁市委副主委;

  2024年10月—2025年10月,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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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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