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9月10日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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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去廖玉鸣同志的北海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1〕93号)

  2021年6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玉彤同志任职的通知》(桂政干〔2021〕115号);

  2021年6月11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印发《关于玉彤同志任职的通知》(桂组干字〔2021〕138号)。

  现予转发。

  (桂自然资党发〔2021〕94号)

  曹幸同志任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

  免去李运生同志的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1〕95号)

  邱振宇同志任梧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

  免去吴情操同志的梧州市自然资源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

  黎权祥同志任梧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李建萍同志(女)任梧州市自然资源局四级调研员,免去其梧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1〕96号)

  免去黄德佳同志的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1〕97号)

  罗能元(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李庆(贵港市自然资源局总工程师、党组成员)、黄俊霖(贵港市自然资源局总规划师、党组成员)等3名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20年5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桂自然资党发〔2021〕98号)

  叶科峰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桂自然资党发〔2021〕99号)

  免去叶科峰同志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院副院长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1〕100号)

  张国华同志〔广西机电工业学校(广西机电技工学校)党委书记、校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20年6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桂自然资党发〔2021〕101号)

  刘清同志(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遥感院副院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20年6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桂自然资党发〔2021〕102号)

  韦华周同志〔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自然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20年6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桂自然资党发〔2021〕103号)

  朱剑同志(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信息中心副主任)、姚茂华同志(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信息中心副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20年6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桂自然资党发〔2021〕104号)

  廖顺华同志(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图院副院长)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20年6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桂自然资党发〔2021〕105号)

  录用黄春潮同志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政策法规处公务员(试用期一年);

  录用周子钦同志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处公务员(试用期一年);

  录用李宇鑫同志为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公务员(试用期一年)。

  (桂自然资党发〔2021〕107号)

  免去冯云动同志的来宾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1〕108号)

  韦家宏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档案博物馆副馆长(试用期一年)。

  (桂自然资党发〔2021〕109号)

  王向飞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地图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桂自然资党发〔2021〕110号)

  周龙同志任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级巡视员。

  (桂自然资党发〔2021〕112号)

  庞姚明同志任贺州市自然资源局一级调研员;

  何东同志任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副书记。

  (桂自然资党发〔2021〕113号)

  赖金亮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科技与对外合作处四级调研员。

  (桂自然资党发〔2021〕115号)

  程琰洪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执法督察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陆小全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财务与资金运用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彭荣开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卢诗阳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蒋耘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吴国东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何杰模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执法督察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新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地理信息管理处一级调研员;

  赖文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执法督察局一级调研员;

  冯戈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人事处一级调研员;

  陈丽峰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三级调研员;

  庞宣兵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三级调研员;

  胡朝娟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政策法规处三级调研员。

  (桂自然资党发〔2021〕118号)

  周祖流同志任来宾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桂自然资党发〔2021〕121号)

  罗贤同志(中共来宾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正处长级,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2020年8月试用期开始时算起。

  (桂自然资党发〔2021〕123号)

  邱振宇同志任梧州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桂自然资党发〔2021〕124号)

  李伍坚同志任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免去其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总工程师职务;

  林剑同志任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免去其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总规划师职务;

  黄钊同志任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桂自然资党发〔2021〕125号)

  宋彤宇同志任中共梧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免去周炎坤同志的中共梧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1〕126号)

  袁学顺同志任中共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桂自然资党发〔2021〕127号)

  丘增堂同志任中共玉林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免去黄海燕同志的中共玉林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1〕128号)

  甘恒同志任中共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免去梁惠勇同志的中共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职务。

  (桂自然资党发〔2021〕129号)

  蒋竞辉同志任百色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免去王国爱同志的百色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文燕同志任百色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杨宏才同志任百色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桂自然资党发〔2021〕130号)

  陈钱同志任来宾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谭刘豪同志任来宾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韦勇昌同志任来宾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桂自然资党发〔2021〕132号)

  刘振宇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桂自然资党发〔2021〕1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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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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