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9月03日 来源:南天一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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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1年8月31日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潘展东为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许伟为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二

  任命:

  梁植诚为防城港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三

  任命:

  梁文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1年8月31日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王洪波为防城港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韩凯为防城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许辅乾为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梁家田为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局长、防城港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巩发明为防城港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刘悦为防城港市统计局局长;

  袁学顺为防城港市林业局局长;

  彭绍关为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

  杨远艳的防城港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袁学顺的防城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陈培伟的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黄洪海的防城港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佟义东的防城港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莫江林的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二

  任命:

  黄建森为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钟志海为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李庆章为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黄中的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梁恪嘉的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批准:

  李庆章辞去上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黄建森辞去东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钟志海辞去港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张海辞去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8月31日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张海因工作变动辞去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董凌辞去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8月31日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董凌因工作变动辞去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于华辞去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8月31日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于华因挂职期满辞去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袁煌辞去防城港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8月31日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袁煌因工作变动辞去防城港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韦武斌辞去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8月31日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韦武斌因工作变动辞去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的请求,报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梁植诚代理防城港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1年8月31日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定:由梁植诚代理防城港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梁文代理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2021年8月31日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定:由梁文代理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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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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