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0日 来源:当代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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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区人民政府经研究决定:

  王维平同志任广西行政学院院长(兼);

  免去曾万明同志的广西行政学院院长(兼)职务。

  此前,中央批准,王维平同志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免去曾万明同志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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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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