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7月22日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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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玉林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玉林市委批准,玉林市纪委监委对玉林市供销合作联社党组原副书记、监事会原副主任陈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陈锦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不如实说明组织函询的问题及隐瞒不报个人房产;违规收受礼金;不正确履职,导致陆川县扶贫小额信贷违规发放和使用,推进陆川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工作不力;价值观扭曲,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纵容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贪欲膨胀,在工程承揽、项目推进、款项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锦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玉林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玉林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锦开除党籍处分;由玉林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玉林市第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陈锦简历:

  陈锦,女,汉族,1970年4月生,广西陆川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7月参加工作。

  2004.04—2008.11 陆川县沙湖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2008.11—2010.10 陆川县沙湖乡党委书记;

  2010.10—2011.06 玉林市供销合作联社副主任;

  2011.06—2015.04 陆川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2015.04—2020.04 陆川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2020.04—2020.05 玉林市供销合作联社党组副书记、监事会副主任、陆川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020.05—2020.07 玉林市供销合作联社党组副书记、监事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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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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