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6月08日 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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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州讯(记者/李贤 通讯员/苏祖生)6月7日,记者从柳州市纪委监委获悉,该市在全区率先开展乡镇监察改革试点工作。7月底前,全市10个县(区)监察委员会将向86个乡镇派出监察专员,建立乡镇监察工作机制,推动国家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拓展,实现对基层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据介绍,柳州市将在每个乡镇设立2名县(区)监察委员会派出乡镇监察专员,不再保留乡镇监察室,不另行增加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其中1名由乡镇纪委书记担任,另外1名从乡镇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中共党员中择优选派,使用乡镇行政编制。派出监察专员作为县(区)监察委员会的派出工作人员,在县(区)监察委员会和乡镇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与乡镇纪委合署办公,根据县(区)监察委员会的工作安排,履行监察职责。派出乡镇监察专员享受纪检监察机关干部待遇,工作经费列入县(区)年度财政预算,年度考核由县(区)纪委监委统一组织开展。根据授权,乡镇监察专员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乡镇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包括群众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进行监督、调查、处置,提出监察建议。

  下一步,柳州各县(区)纪委监委将尽快选优配强乡镇监察专员,建立乡镇监察履职配套制度,规范乡镇监督调查处置工作方法和调查措施的使用,在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调查及监督管理等环节进行规范,形成覆盖监督、调查、处置全流程的乡镇“纪法”衔接操作机制,充分发挥国家监察“探头”“前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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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芝洲莫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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