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柳州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落实中央纪委副书记徐令义在广西调研督导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大问责曝光力度,持续增强警示震慑作用,现将我市近期查处的2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三江侗族自治县老堡乡坡头村党员莫勇挪用、拖欠群众补助款问题。2012年12月至2017年4月,莫勇任三江县老堡乡坡头村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点辅助调查员,负责计账户业务指导及记账补助发放工作。2015年12月5日,莫勇收到拨付给坡头调查点11户记账户2015年下半年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补助款共计6900元后,将其中6000元挪作他用并一直拖欠。莫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如数退还给群众。
二、融水苗族自治县香粉乡香粉村“两委”干部乱摊派、乱收费问题。2011年底,融水县香粉乡香粉村杨文斌、李永林、曾德元、梁志祥、凤海英、肖凤娥和肖文勇7名村干,召开香粉村“两委”干部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以举办古龙坡会名义,在退还群众“危改”押金时,动员危房改造对象交纳100元至300元不等的赞助款,共计收取56户危改对象13300元。2014年3月和11月,村委主任李永林以开展春节文体活动为由,分别向2名到村委办理土地流转和宅基地手续的村民收取1000元和7000元的2笔所谓赞助费共计8000元。李永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肖文勇、曾德元、梁志祥、凤海英和杨文斌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赞助费全部退还给群众。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是脱贫攻坚的“拦路虎”。在扶贫工作中不担责、不尽责,甚至还费尽心思挪用拖欠群众补助款,向群众乱摊派、乱收费,都严重影响脱贫攻坚进程,严重啃食群众的获得感,必须坚决予以纠正。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件中汲取教训,以案为鉴,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力戒不担当、不务实、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各县区、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和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系列指示精神,强化中央纪委副书记徐令义在广西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纪委书记座谈会上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深化专项治理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严肃问责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扶贫工作不务实、发现问题不整改等问题,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切实提升专项治理工作成效,为打赢全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 (柳纪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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