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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决定

作者: 发布时间:2008-12-24 11:07:29 来源:广西日报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贯彻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决定

(2008年12月22日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九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九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认真学习了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分析了我区农村改革发展的形势和任务,研究了新形势下推进我区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作出如下决定。

  一、我区农村改革发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一)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改革开放之初,我们党率先在农村发起改革,并以磅礴之势推向全国。30年来,农村改革发展的伟大实践,极大调动了亿万农民积极性,极大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极大改善了广大农民的物质文化生活,为实现人民生活从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的历史性跨越作出了巨大贡献。农村改革发展在我区的实践,有力推动了我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农业经济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农民生活质量明显改善,农村面貌发生巨大变化,为全区的改革发展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当前,改革发展进入关键阶段,农村正在发生新的变革,我区农业农村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突出,城乡发展差距大,城乡分割的体制性障碍仍然明显;工业化城镇化水平低,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能力不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产业化程度低,基础设施薄弱,科技水平和技术装备落后,农业发展方式粗放;农业比较效益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持续扩大,部分农村贫困人口还没有解决温饱问题;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低;一些地方农村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基层民主管理制度不完善。农业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农村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主战场,是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我区是一个农业人口比重较高的省区,5000多万人口,3000多万在农村,农村改革发展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建设全局。没有农村的发展,就没有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没有农民的全面小康,就没有全区人民的全面小康;没有农村的和谐,就没有全社会的和谐。抓住了农村改革发展这个重点,就能掌握改革开放的主动权。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必须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战略意义,坚持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抓住机遇,开拓奋进,努力开创农村改革发展新局面。

  (二)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任务,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基本方向,按照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根本要求,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以发展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为中心,以改革创新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为关键,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为根本出发点,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实现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社会和谐。

  (三)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到2020年,我区农村改革有新突破,农村经济体制更加健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农村经济有新发展,现代农业和特色效益农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农业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保持在西部前列;农民生活水平有新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以上,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消费水平大幅提升,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有新增强,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新加强,农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得到保证,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健全,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农村和谐社会建设有新成效,各民族团结和睦,社会治安良好,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完善,社会管理切实增强;农村生态环境有新改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体系基本形成,农村生活环境良好,村容村貌明显改观,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实现这个目标任务,必须立足当前,打好基础。到2010年,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壮大,农业产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5%;农村公共事业健康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得到巩固提高,农村职业教育加快发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应保尽保,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参合率达到90%以上;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农村广播和电视人口覆盖率分别达到85%和90%;农民生活水平切实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实际增长6%,农村安全饮用水达标率提高到78%,实现所有乡镇通油(水泥)路、所有行政村通公路;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明显加强,农村沼气入户率达到45%,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54%,农村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0%。左右。

  二、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制度

  (四)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加强农村土地承包规范管理,搞好延包后续完善工作,加快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确保经营权证到户,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和方式创新,家庭经营要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转变,增加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提高土地产出率和集约化水平;统一经营要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增强集体组织服务功能,培育农民新型合作组织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高组织化程度和市场竞争力。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采用互换、转包、转让、出租、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提高农业集约化程度的基础上,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和服务,建立和完善土地流转合同、登记、备案等制度,规范流转程序,完善流转手续,加强流转纠纷调解仲裁。培育流转中介服务组织,建立健全流转市场,通过市场机制形成合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价格。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坚决防止不顾条件强制推行,损害农民利益;坚决防止通过流转改变集体所有制性质和土地用途。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依法明晰产权,规范承包,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加快集体林地勘界和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推进林木采伐管理、林地林木流转、林业投融资等配套改革,落实公共财政支持政策,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逐步形成集体林业可持续发展的良性机制,实现森林资源增长、农民群众增收、生态环境良好、林业产业发展、林区社会和谐的目标。

  (五)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我区人均耕地少,必须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总责,并逐级落实到地块和责任人,确保到2020年全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310万亩,基本农田不低于5400万亩。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制度,稳步推进粮食主产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土地整理,积极开展矿山废弃占地、生产建设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临时用地的土地复垦工作,保质保量补充耕地资源。严格执行基本农田占用审批制度和补划制度。全面建设与农村改革发展相适应的土地产权制度,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约束作用,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加强对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建设许可及用地审批,严格执行农村住宅一户一宅政策。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有条件的地方,引导农民适当集中居住。积极探索建立离乡农民宅基地退出机制和补偿机制。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规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交易行为,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纳入土地市场统一管理。完善征地制度,依法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要按照同地同价原则,及时足额给予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切实解决好被征地农民就业、住房、社会保障。

  三、着力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

  (六)加快形成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促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必须坚持用新的发展理念调整城乡关系,用新的体制机制整合城乡资源,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均衡、持续、协调发展。加快建立统筹城乡规划建设的新机制,加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明确分区功能定位,统一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居民生活区、工业园区、生态涵养区等,特别要重视搞好县域村镇体系和村庄规划,到2012年行政村所在地规划实现全覆盖。加快建立统筹城乡产业发展的新机制,加强城乡产业分工协作,鼓励城市工商企业到农村创办原料基地,投资农产品加工业,兴办连锁店、便利店、专卖店和批发市场,提高城乡产业依存度和相融度。加快建立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的新机制,继续将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整合城市水电路等各种资源,推动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抓紧建立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公共财政体制,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制度。加快建立统筹城乡就业的新机制,建立跨地区、跨城乡的统一劳动力市场,健全城乡一体化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取消农民进城就业的限制性规定,促进农村劳动力在城乡之间有序流动。加快建立统筹城乡社会保障的新机制,建立健全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以商业保险为重要补充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实现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与城市接轨。加快建立统筹城乡社会管理的新机制,改革户籍管理制度,以常居地登记常住人口,实行全区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

  (七)推动县域经济加快发展。推进县域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加快县域承接产业转移步伐,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培育特色产业,壮大支柱产业,努力打造一批工业强县,增强县域经济实力,为促进城乡共同发展奠定雄厚的经济基础。加快县城和自治区重点镇建设,推动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提高城镇带动农村的能力。扩大县域发展自主权,逐步实行自治区直管县(市)的财政管理体制,积极探索自治区直接管理县(市)的管理体制,逐步将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自治区、市行使的管理权限外,一律下放到县(市)管理,增强县域发展活力。进一步健全鼓励县域发展的财税制度,增加对县(市)的一般性转移支付,除国家要求的配套比例外,降低专项转移支付县及县以下资金配套,公益性项目要逐步取消资金配套。支持县域工业集中区和县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行扶持县域经济发展挂钩联系制度,完善科学发展十佳县(市、区)考核评比办法,形成有利于县域科学发展的激励机制。

  (八)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内在要求。大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壮大农业优势产业,发展特色农业、庭院农业,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通过结构优化增加收入。大力发展节约型农业,促进甘蔗、玉米、桑枝等秸秆副产品和生活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高农业生产效益,通过降低成本增加收入。大力发展农村非农产业,重点发展乡镇企业、家庭手工业和以观光农业为主的农村特色旅游业,通过非农产业增加收入。大力发展劳务经济,提升劳务输出层次,培育劳务品牌,加大与发达省市和东南亚国家的劳务合作,扩大有组织的劳务输出规模,鼓励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多用当地农民工,通过劳务输出增加收入。加大惠农力度,积极化解乡村债务,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合理调控重要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加大农业补贴力度,通过优惠政策增加收入。切实保障农民对集体财产的受益权,创造条件让更多农民获得财产性收入。

  (九)积极推进扶贫开发。我区农村贫困面较大,统筹城乡发展,必须持之以恒地推进农村扶贫开发,把稳定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作为新阶段扶贫开发的首要任务。继续采取大会战的形式,加大边境地区、大石山区、水库移民安置区、少数民族聚居区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抓紧推进农村危房、茅草房、木板房改造以及少数民族村寨防火改造工程等重大扶贫项目。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继续做好整村推进扶贫,逐村逐户制定针对性措施,提高扶贫开发成效。加大产业化扶贫工作力度,支持贫困地区开发优势资源、发展特色产业,带动贫困农户脱贫致富。加强培训转移扶贫,抓好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安排专门经费重点扶持大石山区特困区域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高度重视水库移民扶贫,落实和完善扶持政策,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并做好异地安置后续开发扶贫,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推广社区主导参与式扶贫,充分发挥贫困农户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作用。加大扶贫资金整合力度,继续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扶贫开发,不断完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制度。各级政府要加大扶贫开发的资金投入。

  四、积极发展现代农业

  (十)高度重视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坚持把发展粮食生产放在现代农业建设的首位,全面实施粮食增产计划,抓紧制定和实施增产5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规划,力争到2011年全区粮食生产能力达到300亿斤,2020年达到330亿斤。千方百计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处理好粮食与经济作物生产的关系,改革耕作制度,提高复种指数,确保粮食播种面积每年保持在4600万亩以上。深入实施“沃土工程”,加快改造中低产田,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提高耕地质量。实施旱片治理工程,加强水利建设,2020年前全区新增及恢复灌溉面积350万亩左右,改善灌溉面积500万亩,有效灌溉面积达到2600万亩,有条件的地方要加快建设一批渠相通、路成网、旱能灌、涝能排的高产稳产标准粮田。实施种子工程,大力推广超级稻和超级玉米等新品种,2015年超级稻播种面积达到1500万亩。实施粮源基地建设工程,尽快建成一批粮食核心产区,着手开发一批增产潜力大的粮食后备产区,重点抓好我区列入国家粮食核心产区的15个县(区)的粮源基地建设,同时将农业资源条件好、增产潜力大的35个县(市、区)规划建设成为我区的粮源基地。实施粮食高产创建工程,今后5年每年增加20个万亩粮食高产创建示范片。实施冬季增粮和间套种增粮工程,发展冬玉米、冬小麦、冬马铃薯等,利用甘蔗地、玉米地等间套种豆类、薯类作物。完善鼓励种粮政策,实施粮食产业项目建设扶持政策,水利建设、中低产田改造和粮食加工转化等资金和项目安排,要向粮食主产区倾斜。完善粮食储备安全保障体系,合理调整地方粮食储备规模,充实地方粮食储备。建立粮食生产风险规避和损失补偿机制,加快大宗粮食作物的政策性保险试点,增强粮食生产抗风险能力。

  (十一)培育发展优势产业,壮大特色效益农业。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科技进步为手段、质量效益为目标,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培育壮大特色效益农业,推广高产高糖优质品种,鼓励支持优势产区发展糖料蔗,压缩零星分散、低产区糖料蔗面积;重点发展桑蚕、木薯等大宗产品,改善品质,提高单产,增强加工能力,巩固和提高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加快发展水果、蔬菜、食用菌、烟叶、中草药、茶叶、剑麻等传统优势产品;积极发展花生、油茶等油料作物,使之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大力发展畜牧业,着力发展生猪和家禽,加快发展草食动物,突出发展奶水牛,扶持规模养殖和品种改良,把我区尽快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生猪家禽基地和最大的奶水牛基地。扶持壮大水产养殖业和海洋渔业,扩大对虾、罗非鱼等优势水产品养殖规模,积极推行健康养殖方式,从源头上把好养殖产品质量关。2010年、2015年全区畜牧水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45%和48%。因地制宜发展速丰林、经济林、花卉和林木种苗产业,努力把我区建设成为全国林业强省。支持发展绿色和有机农产品,大力培育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打造一批农业知名品牌,增强优势农产品竞争力。优化农业区域布局,支持特色优势产业基地建设,推动优势产业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形成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产业带。

  (十二)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加大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力度,完善信贷担保、贷款贴息、用地用电等扶持政策,逐步增加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专项资金,支持龙头企业技术创新、品牌创建和生产基地建设。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优势产区聚集,集中力量培育发展制糖循环经济和深加工、林浆纸、茧丝绸、燃料乙醇、肉类水产品加工、木材加工、粮油加工、现代中药、烟草、果蔬加工等十大优势农产品加工业,拉长产业链,提高集中度,形成产业集群。到2010年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35%以上,带动农户占全区农户总数的50%。不断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户开展订单生产、股份合作。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支持供销社、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创办或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支持建立农副产品加工销售、农资供应、技术指导、信息提供等服务网络。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创新运行机制,搞好内部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到2010年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覆盖农户达到20%以上,2015年达到35%以上。

  (十三)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突出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强集成创新,鼓励原始创新,重点支持农业应用基础研究和技术开发研究,力争在粮食、甘蔗、木薯、桑蚕、水果、速丰林、经济林、畜牧、水产等特色产业的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上取得突破。加强农业重大技术研发和集成,实施粮食安全、非粮生物质能源产业、特色农产品产业化等科技支撑重大专项,重点推进良种培育、丰产栽培、疫病防控、农业水资源有效利用、防灾减灾、生态农业、农产品加工储运保鲜等领域的科技创新,取得一批具有重要应用价值的成果。推进农业信息技术的发展,开发和应用农业信息采集、处理、管理技术。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理顺农业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整合现有农业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产业技术中心、科研试验基地,建设新型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建立区域性农业试验示范基地,完善市县农业科技试验示范推广体系。加强对公益性农业科研机构和涉农院校的支持,鼓励企业建立农业研发机构,参与农业科技创新。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引进和培育一批学术带头人和高层次人才,形成更多的农业科技“人才小高地”。健全完善激励机制,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产学研、农科教结合,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同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和农户开展多种形式技术合作。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农业科技创新投入机制,鼓励和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加大农业科技研发投入。

  (十四)扩大农业开放合作,提高农业对外开放水平。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外商投资我区农业综合开发、农产品加工和参与农业企业改组改制。高起点建设自治区10大农业现代示范园区,突出专业特色,形成主导产业,建设招商引资新平台,重点加快海峡两岸(广西玉林)农业合作试验区建设,使之成为农产品加工出口基地、标准化生产基地、科技示范基地。加强农产品国际市场开拓,支持企业参加国际性农业展览会,支持农产品出口企业在国外市场注册品牌、推销产品。搞好对农产品出口的信贷和保险服务,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减免出口农产品检验检疫费用的政策,加快农产品特别是鲜活农产品出口的通关速度。加强动物疫病和植物病虫害防控、农业技术开发国际合作。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重点支持农垦等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境外农业资源开发合作,在东南亚和其他有关国家建设一批农业开发基地,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五、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农业支持保护体系

  (十五)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完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健全县(市)农技推广中心和乡(镇)农业技术服务站,推行村级科技特派员制度,构建起“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农业科技推广新机制。加快完善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加强疫情检测、畜禽免疫,狠抓源头控制,建立健全动物防疫员队伍,一个或几个行政村配备一名动物疫病防治员。加快完善植物保护体系,形成以省级为中心、县级为骨干的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体系。加快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健全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完善和规范市场准入制度,切实落实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加工、销售各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加快完善农业气象服务体系,重点建设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测预警、农业气象保障服务系统。加快完善农村信息综合服务体系,整合信息资源,强化涉农部门之间农业基础信息实时交换和共享,着力打造涉农信息网站,每个行政村建设一个多功能信息服务站,形成服务便捷、功能完善的农业网站体系。县乡村公益性服务机构经费全额列入县级财政预算,自治区通过增加转移支付给予适当补助,力争2010年在全区普遍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机械服务、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逐步建立村级服务站。改革县乡公益性服务机构人事制度、收入分配机制,推行全员聘任制,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机制、约束机制,按岗定酬、以绩付酬。支持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经纪人、龙头企业等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政府加强管理指导,并给予财政补贴、奖励、减免收费等扶持。

  (十六)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加快建立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资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农村金融体系。充分发挥政府在推动农村金融服务发展中的作用,加大对农村金融政策支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通过财政补贴、税收减免和信贷担保等措施,引导更多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发挥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在农业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中的政策性导向作用,进一步调动农业银行等商业银行为“三农”服务的积极性,扩大邮政储蓄银行涉农服务范围。完善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保持县级社法人地位稳定,逐步把具备条件的农村信用社改组为农村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规范发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农村保险互助组织等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以服务“三农”和中小企业为主的地区性中小银行。大力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增设网点,完善金融支农网络,引导资金回流农村,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建立农村信贷担保机制,鼓励担保方式创新,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吸引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放。允许农村小型金融组织从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农村金融环境。建立自治区农业发展投资公司,作为我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的投融资主体。加快培育和扶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发展农村保险事业,以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为切入点,利用财政贴息、提供保费补贴、建立农业灾害保险基金等手段,积极推动各类农业保险在农村地区试点和发展。

  (十七)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积极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工程,加快建设大型农产品物流中心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到2010年全区农家店覆盖全区80%的乡镇和50%的行政村,每个地级市有一个上规模的农产品、农资批发市场,每个县有农产品、农资配送中心和一大批经营网点。长期实行绿色通道政策,加快发展以龙头企业、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农产品经纪人、农民营销合作组织、运销大户为主体的农产品经营体系。鼓励各类投资主体通过多种方式,建设农村日用消费品、生产资料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网络。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强化农产品市场信息收集发布,建立网上展厅、网上交易平台。加强农产品期货市场资源的开发利用,利用期货市场做强我区白糖产业,培育蚕桑、生猪等优势产业的电子交易市场。保障农用生产资料供给,加大财政贴息,分级建立和完善化肥淡季储备制度。加快供销合作社体制机制创新和经营管理创新,发挥其农村流通主渠道作用。整顿和规范农村市场秩序,严厉惩治坑农害农行为。

  (十八)加大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健全农业投入保障制度,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调整财政支出、固定资产投资、信贷投放结构,保证各级财政对农业投入增长高于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大幅度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大幅度增加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大幅度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改革财政性支农资金管理机制,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建立支农投资规划和计划衔接以及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工作协调制度,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率。调整城市维护建设税使用范围,各级预算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城市维护建设支出用于乡村规划、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健全农业补贴制度,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完善补贴办法,特别要完善对种粮农民粮食直补办法,较大幅度增加对种粮农民的补贴,逐步实行对蔗农、桑农和畜牧水产养殖进行补贴。健全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健全农业生态环境补偿制度,形成有利于保护耕地、水域、森林、湿地等自然资源和农业物种资源的激励机制。

  六、加强以水利为重点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十九)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以提高防洪抗旱能力、保障水供给、加强水安全为重点,着力构建防洪减灾、水资源供给、水环境和水生态保护三大体系。抓紧推进桂中、左江流域和桂西大石山区三大旱片治理,集中力量推进乐滩水库引水灌溉、大中型灌区配套续建和节水改造等治旱骨干工程建设,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和农田渠系整治与配套,在2010年以前,完成548座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把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恢复到历史最好水平,为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主要农产品生产提供保障。加快海堤防、主要江河流域的防洪控制性水利工程以及重点防洪市县城区防洪工程建设,重点建设好桂林防洪和漓江补水枢纽工程。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5年内解决农村1300万人饮水安全问题,提高村镇自来水普及率。加强水资源综合利用和开发管理,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水。创新投资机制,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水利建设,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实行“以奖代补”政策,调动农民建设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积极性。推进国有水利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鼓励农民组建用水户协会,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和维护。

  (二十)加强农村道路、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公路建设,新建和改造一批通乡、通村、通屯公路,提高公路等级,全面提高农村路网通达程度和通行能力。积极探索农村公路管护办法,完善管护系统。加快乡镇客运站和农村渡口、码头建设,改善出行条件。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完善农村电网,尽快形成结构优化、布局合理、供电质量高、电能损耗低的县级电网;积极推广小水电、太阳能等适合农村特点的清洁能源,加快建设一批农村电气化县和小水电代燃料示范县,提高农村能源供给能力,力争三年内解决农村无电地区用电问题;继续推进农村沼气建设,重点抓好联户式沼气池、集约化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健全沼气服务网络,在全国率先基本普及农村沼气。加快农业信息化建设,推进广播电视网、通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推动交通、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向种植基地、养殖基地、加工基地延伸,切实改善各类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基础条件。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支持开发多功能、智能化、经济型农业机械,以推广水稻、甘蔗耕种收机械化为重点,实施“千乡万村现代农机装备推进工程”,抓好农机化示范基地建设,完善农机服务体系,2010年、2015年、2020年,全区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分别达到25%、35%和50%。进一步加强沿海渔港建设。

  (二十一)推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坚持把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结合起来,大力发展节约型农业、循环农业、生态农业。加强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抓好12个县国家级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从2010年起全面开展75个岩溶县综合治理工作。大力推进矿区生态恢复重建、水源林保护、湿地保护、重点流域水生态保护、珠江防护林和海防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加强退耕还林工程后续管理工作,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搞好小流域水土保持工作,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加大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力度,保障农村饮用水环境安全。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和农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生态养殖,推广“养殖业-沼气-种植业”等生态种养模式,强化养殖业污染防治。调整产业发展布局和小城镇建设规划,防止城市污染及污染严重的企业向农村地区转移。加强对农村工业企业的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严格执行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治理和恢复被污染的农田土壤。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积极推进“绿色家园”、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创建活动,建立村庄建设管理员和建筑工匠制度,加强农房建设的规划管理、技术服务,做好改水、改厨、改厕、改圈、改栏等工作,从农村实际出发,推广小型分散式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适用技术,逐步实现道路硬化、庭院净化、村庄绿化,创造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

  七、大力发展农村公共服务

  (二十二)高度重视并切实办好农村教育。统筹城乡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和水平。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落实义务教育免费政策,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健全经济困难家庭学生资助体系,保障经济困难家庭儿童、留守儿童特别是女童平等就学、完成学业。充分考虑山区学生分布广、路途远等情况,逐步推行寄宿制教育,适当提高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改善农村中小学校舍,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现有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加快普及农村高中阶段教育,推进职业教育攻坚战,重点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并逐步实行免费。每个地级市要结合优势产业发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和扶贫开发,建设一所上规模有特色、专业设置科学合理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并扩大面向农村特别是贫困山区的招生规模。健全县域职业教育培训网络,加强县职教中心建设,加大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力度,培养农村实用人才,提高农民就业创业能力。增强高校为农输送人才和服务能力,办好涉农学科专业,鼓励人才到农村第一线工作,选拔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任教,对到农村履行服务期的毕业生代偿学费和助学贷款。健全城乡教师交流机制,继续组织城市优秀教师到农村任教。实施农村校长、教师暑期培训、远程培训工程,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素质。改善教师生活待遇和工作环境,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发展远程教育,为农村中小学提供更多优质的教学资源。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继续教育。

责任编辑:丹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