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12日 来源:东方日报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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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张学友没有到法院听审,但通过唱片公司回应,表示会尊重法庭裁决(资料图片)

  12月11日,张学友被前菲佣盗取三张生活照及一封私人信件一案,裁判官指被告严重违反诚信,严惩判囚6个月,以儆效尤,挺身做证人的学友终于取回公道,对此回应说:“尊重法庭裁决。”

  30岁的菲律宾籍女被告Catacutan Preslyn-saga,被裁定两项盗窃罪成立,裁判官昨天在东区法院裁决时指出,考虑控辩双方案情后,相信艺人隐私在商业市场有存在价值,故相信被告有意出售主人隐私牟利,考虑被告在案中严重违反诚信,必须严惩以儆效尤,故判囚6个月。

  立即入狱不准保释

  裁判官裁决指,虽然被告声称在张家装修期间,替主人藏好信件,但说法令人难以相信,因如果真的代主人收藏信件,不应放在自己的背包内;另外,被告若视张学友和罗美薇为偶像,则会对相片珍而重之,而非放在裤袋内将之折皱,亦因被告来港前,罗美薇已息影数年,故难以相信她视罗为偶像之说法,遂裁定她两项盗窃罪成。Catacutan被裁定罪成及判囚后,向法庭申请上诉期间保释,但遭法庭拒绝,须立即服刑。

   对于判决,昨天没有到庭上听审的学友通过唱片公司回应说:“我出庭只是做证人,不是我告她,是警方告她,我一定尊重法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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