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7月03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致 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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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南国今报》报道,柳州市一小区的14台电梯因部分功能失效,且配件无法更换,年检难以过关,于近期停运。该小区将电梯维修项目使用资金方案向业主公示,争取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但实际签字率偏低。

  电梯能否安全稳妥运行,直接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品质。动辄十几层数十层的高楼如果没有电梯,家就成了可望而不可即的远方。

  电梯作为一种特种设备,运维成本较高,需要后期资金持续投入。由于责任主体不明确、资金来源难落实等多方面因素,让使用公共维修基金维修电梯成为一个重要选项。但是,按照有关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需得到至少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

  柳州这一小区停运的14台电梯,要继续运行,就需对系统进行更新和改造,这就涉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但该小区物业公司一直没有征集到足够数量的居民签字,电梯改造迟迟不能进行,有的居民不得不每天爬14层楼回家。

  在电梯维修保养中出现这种情况非常普遍,说到底还是“钱的问题”。住宅楼电梯维修究竟该由谁出钱,这个问题既简单又复杂。说简单,是因为电梯属于小区业主共同所有,理所应当由大家一起出钱;说复杂,是因为住户的诉求有所不同,导致提取公共维修基金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公共维修基金可以使用的范围很多,是不是该用来维修电梯,高楼层的住户和低楼层住户的想法很可能不一致,因此各住户在“出钱”的积极性上便有所不同,这就使业主意见很难统一。从这个小区物业公告上要求一些业主“理性对待、正确处理”的措辞来看,最大的阻力恐怕正在于此。

  然而,一味指责部分业主“不通情达理”,恐怕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电梯维修当然不能因少数人的反对而影响大多数人的利益,但将心比心,作为少数人的低楼层住户的利益也应得到充分保障。

  谁使用谁付费,这是最基本的原则。一方面,有关方面应当制定明确的条例,按照“使用者付费”原则,确定电梯运维资金的筹集和支取方式,使各方合理诉求得到充分体现;另一方面,还要利用业委会等,对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进行监管和协调。通过提高公平、公正、公开性,有效减少阻力。

  电梯安全事关生命安全,不容任何疏忽。在电梯安装、维修、保养方面,必须形成有效的协调管理机制。有关立法部门、房屋管理部门、社区组织、物业公司、业委会乃至业主自身,都应当担负起自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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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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