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6月09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余锋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 严格执行“出入扫码”制度,进入经营场所的人员必须 持绿码,并规范戴口罩、测量体温

  ■ 推广采用预约、限流等方式有序开放,推荐顾客采用 非接触扫码方式付款

  为统筹推进我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影剧院、游艺厅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复工复市工作,6月7日,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制定并印发《影剧院游艺厅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复工复市疫情防控指引》。

  指引要求,影剧院、游艺厅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是疫情防控的责任主体,在复工复市前应当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各经营场所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各经营场所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经营场所要建立值守制度,加强工作人员健康管理、人员进出管理:工作人员工作时应当按规定戴口罩,做好手卫生,每日进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立即就医,不得带病工作;严格执行“出入扫码”制度,进入经营场所的人员必须持绿码,并规范戴口罩、测量体温,未戴口罩和体温≥37.3℃的不得进入。

  指引强调,经营场所要做好环境卫生清洁工作,应当在出入口、服务台、洗手间等处配备免洗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施;每天定时对公共设施设备及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放映厅座椅、扶梯、3D眼镜、电脑鼠标键盘、洗手间等)进行清洁消毒,3D眼镜、电脑鼠标键盘等应当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保持室内通风通气,减少人员接触和聚集,推广采用预约、限流等方式有序开放,推荐顾客采用非接触扫码方式付款,提醒顾客保持安全距离,并在收银台、等候区、座位等地方设置“一米线”,防止人员聚集。

  指引还指出,经营场所应当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方式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提醒进出人员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时,应当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的指导下进行规范处置。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李华新
分享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