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2月06日 来源:健康八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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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6日上午8时,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通报,2月5日0-24时,来宾市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确诊。患者(王某,女,户籍地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活动轨迹已查明。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其活动轨迹如下:

  1.2020年1月22日患者一家三口乘坐其朋友黄某祺私家车至武汉汉口站。07: 03分从武汉乘坐G431动车10厢08D、08F、 09D 座到桂林北站,在桂林北站补票至柳州站,从桂林北站转移至9号车厢餐车于13: 26 分到达柳州站。行程途经长沙、衡阳、祁东等站,王某曾出车门短时间透气逗留。

  2.2020年1月22日13: 44 分王某从柳州飞鹅路景泰大酒店附近乘坐滴滴车,于16: 00左右到达象州县寺村镇二中路莲花小区家中,然后一家三口步行至寺村镇集贸市场李四粉店吃饭,饭前三人到寺村永昌隆超市购物(在超市时间约10多分钟),饭后返回家中。

  3.2020年1月23日上午9: 30分左右患者一家三口从寺村镇莲花小区家中沿二中路直线步行至集贸市场李四粉店。12: 00至14: 00左右王某在寺村镇文化广场乒乓球桌前晒太阳。晚上6点在李四粉店吃过晚饭后一家三口步行回家,回家后未出门。

  4.2020年1月24日至26日在家未出门。

  5.2020年1月27日14: 00左右到寺村中心卫生院进行体温检测,无异常。

  6.2020年1月28日患者一家三口9: 00至10: 00从寺村二中路莲花小区家中步行至李四粉店吃早餐,然后到永昌隆超市购物(约20分钟)后步行回家。

  7.2020年1月29日在家未出门。

  8.2020年1月30日15: 00,患者王某步行至寺村中心卫生院就诊。

  9.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在家未出门。

  10.2020年2月3日19时至2月5日16时,王某在象州县人民医院就诊。

  11.2020年2月5日17时左右,转诊至来宾市人民医院,目前其病情稳定。

  现寻找与确诊病例乘坐过同车次、车厢的乘客及与之有过接触的群众。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如果您与确诊病例曾经同行或接触,看到通告后需采取如下措施:

  1. 同乘人员及与之有过接触的群众返家后,暂不要外出,居家医学观察14天,实行每日早晚两次体温测试记录,并第一时间与当地政府及疾控中心联系(联系电话:县疫情防控指挥部0772-6435337,县疾控中心0772-4362142,寺村镇政府0772-4371301)。

  2. 同乘人员及与之有过接触的群众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就近到网上公布的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或寻求当地疾控中心帮助。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 居家隔离人员如需了解有关消毒、隔离等要求,也请与各地疾控中心联系,有专业人员为您解答指导。

  请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的人员,主动按照要求接受隔离观察,否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来源:象州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健康八桂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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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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